firedragon wrote:是要去警局報案呢或是委由律師提狀控告流程是如何呢??此外,若此人住高雄,我在台北提告對方是不是開庭時都要到台北...(恕刪) 網路屁話何必認真呢?標準程序是向警局報案警局會移送檢察官檢察官不起訴結案您很有錢的話可以找律師但是律師費您要自己負擔通常找律師告侮辱的都是名人萬一檢察官有受理開庭當然是在被告戶籍地開庭如果對方戶籍在高雄反而您要去高雄不過也有律師可以搞到在台北開庭這種案例很罕見
firedragon wrote:目前已知對於網路暱...(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4933862&p=13你可以參考一下這一樓對方連指名道姓都沒有都告下去了
就我自己經驗回答非絕對1.吉人有三種方式警局報案/律師提告/自己遞狀2.看狀況偵查庭階段,我被告時第一次跑對方現居所在地,第二次移交到我戶籍現居地;我告對方時,兩次都在我戶籍居住所在地。firedragon wrote:目前已知對於網路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