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了解法律的人士解答...
如果公司員工未經雇主同意而利用公司的行動電話門號及資料辦理私人的手機,請問這樣違法嗎?如果犯法,是觸犯什麼法,民法或刑法?謝謝...!
未經過公司授權而私自使用相關文件資料申請門號,
最直接的就是偽造文書,直接寄個存證信函給他就好啦...

這裡有存證信函樣板,用word打一打、再到郵局寄。
如果利用"公司原有的門號"續約,未經雇主同意去辦理私人的手機優惠的話(辦理較便宜的手機,未申請門號),也是偽造文書嗎?那不就是刑事案件了.(不過辦理手機優惠好像也是需要公司的證件)
因公司門號續約而得到免費手機,就如同用公司名義訂報紙而得到贈品,基本上手機與贈品都算是公司的財產,若員工私下取得未歸還公司,那就是侵占...也是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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