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蓋的大樓周圍都使用他們自己的地磚但延伸出去緊連台北市的人行道他們在台北市人行道與自己地磚銜接處上放三個三角錐並用橫桿連結 影響行人通行請問大樓周圍的行人空間是公共區域吧?這樣放置是否違法?示意圖:|---新大樓---|==大樓地磚====|三角錐|===台北市人行道地磚==---------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