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坏 wrote:簡而言之 我直行車被左轉彎車撞,但是鑑定次因是我路口未減速慢行。路上有刮地痕0.7 m,請問舉證責任在我嗎?還是我被撞,我就必須吞下這肇事次因? 看當時路口有無交通號誌如果有紅綠燈號誌 則綠燈直行車有優先路權如果有閃黃燈或閃紅燈號誌 則閃黃燈車道有直行或轉彎的優先路權如果路口皆無號誌 則幹道(多車道)有優先路權除了上述有紅綠燈號誌的情況外 其餘路口事故雙方肇責一般應該都是7:3要免除肇責 須要自行舉證 經鑑定結果確實 方能免除以上為不負責任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