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小車禍中間過程不贅述了和解金已支付1萬逾兩萬日後以匯款方式給付問題來了~~因為當事人沒有銀行帳戶對方也拒絕開戶於是當事人的家屬,給我他自己的戶頭(非當事人本人)要我匯進去我覺得不妥但是對方很惡質,所以我也不想見面給想請問如果不得已必須匯給非本人帳戶,我在交易備註的地方註明要給某某某當事人,這樣是否可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