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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ckckck11 wrote:
大家好 感謝各位花時間閱讀本人親身經歷
目前進度:1.已起訴偷碗未歸還
2.偷貓部分不起訴
事情經過:A店家有在餵食A流浪貓,並在騎樓放了A碗,貓咪平日晚上會在附近走動,某日寒流到來
本人夜晚將在路上遊蕩的A貓帶回住處暫時照顧,並於同日早上放生
過幾天發現晚上會有陌生的貓在我家附近叫,無法確定是否為A貓 故回去A店確認有無A貓行蹤 結果-無-
因此我去拿了附近A店家餵流浪貓的碗來嘗試誘捕A貓(飼料碗+誘捕籠)
隔日一早就將碗放回A店家隔壁的B店家門口 (因為A店家一大早就已經開門了),怕被看到會被誤會
並且當碗本人去A店看,已經確認碗有回到原位使用 因此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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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的證據部分就是B店的B監視器有拍到我拿走碗的畫面 以及雙方證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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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就是這樣 飼料碗的部分店家則堅持我沒有還回去
監視器只有拍到我拿碗的身影,本人有要求檢察官調閱我當日歸還貓碗時的影像來確認是否有回到現場
但檢方沒調。 本人當場表示:A店家有A監視器在拍攝該碗的位置,可以證明本人的碗確實有放回去
但A店家表示 監視器畫面只有保留一個禮拜,故無。
目前從證據方面來看,本人無法提出有歸還碗的證據
推測敗訴的機率非常高 雖然99%是緩刑或者罰金
但本人想釐清的是 究竟是本人精神錯亂根本就沒有把碗拿回去 抑或是店家為了明哲保身說謊而下不了台呢?
畢竟如果店家承認說謊的話 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很大條。
本人在想,到底要如何說服法官 本人絕無可能去偷竊一個破舊的飼料碗..也絕無有想將碗據為己有的心思。
哀.....如果到時候我證明我確實有還碗的話 A店家至少有三個人會吃上偽證罪..
好奇怪唷~ 看得我頭好暈唷~
你收留A貓一晚, 早上放走, 隔天又想誘捕A貓,
你想對A貓做什麼?
A店家有在餵流浪貓, 應該不是討厭貓的人, 如果你想為貓做些好事, 店家應該不會為難你.
你跟店家是否有什麼過節你沒說出來?
你到底想對流浪貓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