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5/2在新竹市我跟一位阿伯車禍
當下阿伯跟我說:拍謝~並伸手要牽我的車子
我說:不行移動,要報警!
阿伯聽完就瞬間..騎車走人

剛好有拍下車牌,店家監視器也有拍到車禍經過
當天已經提告,一週後警察說車牌當初登記地址已變平地,查無人,只能變通緝,要等一個月以上
我想台灣肇逃案件這麼多,優先抓撞死人的吧…我擦傷跟左腳骨折可能是小案例了...
想詢問可以在FB放對方車牌,請朋友一起找嗎?自己找人,應該比較快~
但怕公布車牌會被反告,想確認能做嗎?
#如果不小心在路上遇到,也不能強制攔截吧?只能尾隨尋找住址,告訴警察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