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車子被一個屁孩邊看手機邊騎車撞到車屁股,車子進廠維修時,原本開車上下班只要80分鐘來回,變成要搭乘火車240分鐘來回上下班,這種上下班通勤時間的延長能否請求賠償?
時間好像不行

但是你可以要求交通費用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
時間好像不行

但是...(恕刪)



那以後被撞是不是要坐計程車才對
不然自己的通勤時間增加只能算活該倒霉
隨和的洪小豪 wrote:
那以後被撞是不是要...(恕刪)


交通費的部份

一般是雙方協調,但通常會破局

鬧到最後法官會斟酌職業、交通路線、肇事者財力、比例原則等

通常被撞真的就是衰,放寬心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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