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被收"房租",難怪我買過一枝130元的烤玉米!!前議長說過"過高屏溪,殺人無罪",收"房租或是清潔費"以所當然的..只能說,墾丁被當地的惡勢力給玩死了!!夜幕低垂,墾丁大街上南來北往的遊客,人潮幾乎快把馬路給佔滿,燈火通明的景象常常上演。人潮吸引錢潮,台26線墾丁大街兩側長期遭佔用,估計達400攤,店家前店家收,道路旁是先佔的先贏,每個1坪多大的攤位,月租金1萬~2萬元不等,數百萬元租金利益流向何方,在地方就成了「不可說的公開祕密」。墾丁大街「假房東」橫行
這..........不只墾丁各地的路邊攤也都是這樣子繳的吧律師這麼做的出發點圖的是甚麼?這麼著名的夜市非法經營應該找屏東縣政府出來解決問題怎會變成專為這裡的攤販打官司背後應該有其他動機可能光跟墾丁大街可以連結在一起招牌就夠響亮吧還有媒體可以當新聞幫忙宣傳不然如果是專幫南門菜市場攤販打官司可能沒幾個人知道這菜市場在哪感覺這是一種表面雪中送炭的實質錦上添花商業模式
leecheelin wrote:這..........不只墾丁各地的路邊攤也都是這樣子繳的吧律師這麼做的出發點圖的是甚麼?這麼著名的夜市非法經營應該找屏東縣政府出來解決問題怎會變成專為這裡的攤販打官司背後應該有其他動機可能光跟墾丁大街可以連結在一起招牌就夠響亮吧還有媒體可以當新聞幫忙宣傳不然如果是專幫南門菜市場攤販打官司可能沒幾個人知道這菜市場在哪囧感覺這是一種表面雪中送炭的實質錦上添花商業模式 那..........那律師不怕當地的惡勢力還想表面雪中送炭的實質錦上添花商業模式好吧!那不要理那律師背後的其他動機路邊攤們就乖乖繳租金給「假房東」千萬不要落入那律師背後的動機這樣好棒棒
257287 wrote:因為要被收'房租'...(恕刪) 我擺過夜市但是我覺得我付給人家電費及場地清潔費都是合理的至少隔天夜市地面及環境是乾乾淨淨的不會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電費是我做生意要用的人家幫我接電也是技術跟設備的提供使用者付費我再將費用轉嫁給消費者不就這樣嗎?
瘦虫弱精 wrote:我擺過夜市但是我覺得我付給人家電費及場地清潔費都是合理的至少隔天夜市地面及環境是乾乾淨淨的...(恕刪) 清潔費.電費是合理的沒錯但是,錢進了誰的口袋一攤算1.5萬/月400攤就600萬了一個掃地的是多少錢??簡單來說,就是進了黑白兩道的口袋黑道收錢 交給白道以免白道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