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直都是把車停放在河濱公園的收費停車場裡, 一天50
差不多一個禮拜去把收費員每天夾在我雨刷上的繳費單清一清
可是上個月某一天我要去拿繳費單時, 發現少了一張
我本來想說是他那天大概是漏了開我的單吧, 就沒去在意了
結果今天收到交通裁決所寄來的紅單! 就是剛好那一天!
說我逾期未繳停車費, 要罰600!!
可是我明明沒收到那張單啊, 而且那天之前和之後的我也都有乖乖繳費
我也不可能跟自己過不去, 故意不去繳那一天的停車費
所以我覺得被罰得很冤忹, 實在很想去申訴
不過因為之前沒這方面的經驗, 也不知道該怎麼申訴
想請教站上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的, 可以教教在下
另外想請問, 像這種事件, 申訴的成功率高不高?
感謝
某天看報紙得知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會用簡訊或EMAIL通知繳交,我有登陸可是我都停在我家停車場
所以沒有收過
我記得停車的單子後面有寫說,如果沒有看到停車單,要主動查詢,不然怎樣怎樣的我忘記了
還有,今天的聯合報有講說,市議員 王XX專門處理民眾車輛罰單的糾紛,不知道停車算不算
至於那個王XX,就是東森的OO追緝令的主持人,跟他申訴不知道會不會比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