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也快辨完喪事
公公名下有土地 、房子 、現金(全婆婆的)
有繼承權的 : 婆婆、小叔、我老公
昨天 小叔突然提議 : 公公的房子 全過户给婆婆
另外 田地部分
要我老公继承權全給我婆 、小叔自已要继承土地
小叔說:等婆婆百年後 土地再還給我老公
也就是我老公什麼都沒有
小叔說:我老公是勞保、不用有土地
小叔和婆婆婆是農保要有土地 、才可以保農保
現在 婆婆農保 寄别人那 也40幾年
婆婆現年64歲、明年開始領老農津貼
小叔也保農10幾年了
公公在世時 就沒有這問題
突然 要分遺產時 問題就出來了
婆家的農地 目前是小叔在種植
總覺得小叔說法好奇怪
請各位鄉民幫幫忙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