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概是第一個消費後的明細還能留下來對獎的國家,大部分國家都是簡單的收據而已
在這方面台灣確實很聰明,民眾因為想對獎會要求商家開發票,同時也能防止逃漏稅
在每次開獎時也能懷著小確幸看看千萬得主會不會是自己
在台灣,每一次的消費都是一種投資,連國外朋友來台灣都感嘆這樣的系統
統一發票也多次上過國外報導,雖然大陸近年來也採取了類似的作法
但與台灣相比,成效卻遠遠不及
發票在台灣的發展體系的確很成熟,也是讓人驕傲的地方
但是隨著紙本發票消失,未來這種政策會不會成為過去式啊?
文章關鍵字
KJ泡芙 wrote:
台灣大概是第一個消...(恕刪)

不會
商家開立電子發票存於系統內
發票開獎時由系統自行核對
中獎就把獎金帶入系統內當做消費扣抵

如中華電信電話費帳單所開立發票
如中200元
就存入200元
當做次月消費扣抵

很方便呀

頭香(2)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講到逃稅
在台灣是僅次於死刑的重罪
看政府超徵及查逃漏稅的力道就可以看出來
在台灣~什麼是犯罪?
做政府抽不到稅(錢)的事情就是犯罪
不會啊,為什麼會過去式?
我家自從全面改用手機條碼等等載具之後,每 2 個月平均中獎 400 元,
比以前還要多哩

因為以前常常有的亂丟、懶得對獎忘記對獎等等情況...
沒中過

沒認真對

以前中貳百

郵局等半小時還一堆人

就懶了
PPTIME wrote:
講到逃稅在台灣是僅次...(恕刪)


是嗎?

那為何一堆的名店不用開發票?


房租幾十萬的理髮廳也不用開發票??
PPTIME wrote:
講到逃稅在台灣是僅次...(恕刪)
欠稅大戶,睡美女住別墅出入豪車,真的不是新聞,需要我舉例嗎?
難道又是完美社會的許多零星個案之一?

PPTIME wrote:
講到逃稅
在台灣是僅次於死刑的重罪


是喔,話不可以隨便亂說。華人愛逃稅世界有名,那台灣的監獄不是早就滿了。

真正的重罪是中國,下面這段是維基百科寫的:

在中國,逃稅金額巨大者一度可被判處死刑,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已經取消

相關罪行的死刑判決,改為最高刑期為無期徒刑。

紙本發票變成電子發票
只是形式上轉變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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