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要縮編了

我們是編列於分公司

分公司的老大對我們還不錯

所以再這一次的縮編還有徵求我們的意見

看我們是要自提辭呈或是讓公司資遣

請教各位大大

這兩者對將來要應爭工作會不會有什麼不一樣的影響阿

會不會有公司認為說

被資遣就是工作態度有問題等等之類的

請大大可以給伊個建議嗎


最近真的好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煩
文章關鍵字
當然是資遣... 有遣散費可以領喔....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記得要跟公司申請資遣證明,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
test
傻子才要自動辭職, 上面兩位大大講的都是對的

這一差, 少則10幾萬, 多則數十萬, 您說?
資遣再+1

失業補助金可領半年呀…如果還沒找到工作啦= =

且可利用這段時間去職訓局進修~~~你的身份是免費的
電腦音響系統完成^^ 擴大機:KENWOOD R-7PRO 喇 叭:JAMO 28
JimmyRay wrote:
資遣再+1失業補助金...(恕刪)


若半年內找到新工作,可以領 提早就業獎勵金
test
當然是資遣阿, 不會比較難找工作
(反正現在工作已經很難找了)
這是因為縮編的資遣, 不是你的個人因素.
有遣散費+失業補助金, 好歹也可以多撐一陣子
當然是接受資遣啊,完全不會影響下一份工作的,放心吧,沒有什麼留下壞印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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