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壺奶茶4000元他花60萬把妹「手都沒牽過」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前年9月透過LINE認識綽號叫「鼻鼻」的酒店妹,因鼻鼻宣稱業績好才能離職,黃男半年花50萬元幫她做業績,最後只換得鼻鼻換店、失聯的心碎。《蘋果》以「愛上酒店妹 他傾家盪產還要賣掉小老婆」報導後,引發網友熱議,《蘋果》找到黃男,他痛訴其實在鼻鼻身上花了60萬,最後不僅盼不到與她共組家庭,連手都沒牽過。

由於鼻鼻失聯後,黃男只告酒店經理及負責人涉嫌詐欺,並未告鼻鼻,《蘋果》問他為何不告?黃男滑著仍用鼻鼻自拍美照當桌布的手機,深嘆口氣說:「這就是她的工作,是公司規定要她得達成35萬元業績」。《蘋果》反問「所以你覺得鼻鼻並不是存心騙你,只是被公司利用了?」只見黃男抽了一口菸,一邊思考著,然後緩慢地回答:「嗯……。」

38歲黃男在知名外商公司擔任送貨員,前年7月間,一名暱稱「鼻鼻」的24歲正妹透過通訊軟體「LINE」加他為好友,雙方相談甚歡,鼻鼻也透露自己在酒店上班,但業績差,達不到公司要求的35萬元目標。

鼻鼻外貌姣好、語句輕柔,讓黃男為之傾倒。前年9月,黃男便首度到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的酒店,點鼻鼻的檯。黃男說,當時看到本人,「和照片長得不一樣啊!」但眼前的小姐自稱也叫做「鼻鼻」,並說和黃男聊LINE的鼻鼻已經離職,要黃男別再找先前的鼻鼻。

黃男見眼前的鼻鼻長相可人、又聊得來,也同樣需要衝業績,便開始掏錢點檯。「他們店基本消費就是2小時8000元,不含桌面酒水點心,如果沒另外點酒,你就是一個人坐在包廂,啥都沒有」。不過鼻鼻並非每次都有空坐黃男的檯,黃男曾多次獨坐包廂,「我又不喝酒,只好花8000元喝2壺奶茶」。有次送貨到南部,當晚為了再幫鼻鼻做業績,拖著疲憊身軀北返,還因此發生車禍。

由於鼻鼻曾透過LINE告訴他,只要能夠業績達標,就可以早點「上岸」,還說要搬離公司宿舍,和他共築愛巢,過2人生活,攜手走未來的路。黃男深信不疑,還開始找房子,更不惜花每次2.8萬元出場費,買鼻鼻整天的檯或「框」鼻鼻出場,「但每次LINE講的甜言蜜語,到見面時她又好像什麼都沒說過」。

黃男說,捧場鼻鼻的2周內,他只和鼻鼻一起看過2次電影,「連手都沒牽過」。

暈船的黃男為了鼻鼻,還將剛繳完車貸的貨車,再向當舖借款45萬元,為替鼻鼻做業績,2周內就花掉其中的35萬元。雖然他月收可逾10萬元,「但我幾乎沒有休息,還要繳車貸、利息、卡費、家用,生活費只有1萬出頭,一天只吃2餐」。

直到他看新聞,懷疑是否中剝皮酒店的圈套時,就常和鼻鼻為此吵架,鼻鼻從去年4月開始失聯,酒店經理也一直阻攔他到店裡找鼻鼻,或是問鼻鼻的去處,只是一直用「妹妹不希望你再一直花錢」來敷衍。

黃男只想再見鼻鼻一面卻始終無法如願,只好心碎地報警控告酒店經理和負責人。黃男說,檢察官相信酒店經理的話,但酒店的人根本沒有到當舖阻止他典當,反而是陪著他一起去,只聽到他被當舖老闆問說:「那是剝皮店的人對不對?」才叫他別當了趕緊拉走他。

檢察官偵辦時曾傳鼻鼻作證,但鼻鼻稱沒說過欠35萬元業績,也沒要求黃男幫她擺平和客人的糾紛,雙方是因為吵架才分手。而酒店經理和負責人開庭時則提出賠償20萬元的條件,但遭到拒絕。

檢方認為,酒店小姐是否願意離職或與客人交往,本來就不是花錢可以獲得,黃男不滿鼻鼻失聯,甚至避不見面,是雙方的感情糾紛,酒店老闆、經理並未虛構、捏造名目向黃男要錢,因此全案不起訴。

黃男說,酒店和鼻鼻捏造許多事情騙得他團團轉,檢察官卻只認定是消費糾紛,讓他難以接受,他指許多被害人已經串聯,互相分享訊息及蒐證,想討回公道。
他的遭遇在外人看來實在傻得透頂,但被《蘋果》問及「為什麼這麼捨得花錢?」黃男僅淡淡地說,「可能我在跑車送貨,都只有一個人吧!」想到為了心儀的鼻鼻而付出的血汗錢,可能拿不回來,他的眼神流露出的不只不甘,反而有更多的矛盾與無奈。(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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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上01就不會被騙了.

jesusgood wrote: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前...(恕刪)


買框不送S 幹嘛買

jesusgood wrote: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前...(恕刪)



真是個一往情深的真男子........




這樣的新聞!

為什麼還有人要訕笑..

如果你是那位當事者..

那種酸..那種痛..

你們又能有幾分理解...







































對不對小南佛??
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

jesusgood wrote: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前...(恕刪)


都38了 沒參加過救國團 也該喝過茶吧

這位同志 起來起來起來

一起去打土共 越共 賓妹 泰妹 韓妹 日妹

任你選啦
如果喝茶夠多,就不會被騙了,像台灣阿童,誰敢騙他就打誰
知名外商公司擔任送貨員,月入10萬??!!

詐騙的形式很多,只有欺騙金錢可以成案,欺騙感情不能。所以如用欺騙感情的方式讓受害人自願掏錢,就變成合法詐騙....

jesusgood wrote: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前...(恕刪)


送貨,月入10萬,送什麼貨?
靠邊滾 wrote:
真是個一往情深的真男...(恕刪)

超感人的,一往情深!
快比我的連載短篇還要精彩了!
別酸人家了,先前隔壁老王就提過快遞才是目前最熱門行業
,人家現在賺到錢在灑了,大家還在喝西北風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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