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俗稱「華盛頓公約」),中國可以無保留地以貓熊作為禮物,送到國內的任何動物園;但對外國的動物園就只能以「科學研究交換」的名義出租貓熊。以美國為例,每年租金超過100萬美元。你覺得熊貓來好嗎??我個人覺得不要來.100萬美元再加上養他的費用.拿來給小朋友當營養午餐不是很好嗎?或者把錢捐給紙風車做公益演出也是不錯.
jkl1011 wrote:1975年的「瀕臨絕...(恕刪) 哇! 什麼要100萬美元的租金 , 我們家附近的也野貓跟熊貓是同樣[貓]科動物吧[不知],那我還是看我家附近的野貓好了,油價都快要被逼漲了,哪來的錢去看熊貓阿...
應該沒有租金什麼金的吧? 大陸不都把熊貓當作外交贈禮?我們花的錢應該是花在養這些熊貓上吧?如果不願意花納稅人的錢養. 現在不是連亞哥花園那種私人的遊樂園都想搶熊貓?給他們養就好啦. 這樣大家也還是看的到. 使用者付參觀費話說...動物園裡的其他動物也是花費不小吧? 咱們那對無尾熊呢?另外. 個人對熊貓還蠻有興趣的. 很可愛的生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