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6月23日
下午1點35分
出門去買吃 給自己跟女友
在新生北路二段 南向
走在內側車道 因為要直行 右邊是轉彎車預備車道跟停車場出口
前方右轉車道塞住 很正常 行人也要過 車要等人過
右前方一台小黃(肇事者) 已經停止狀態
我快到他旁邊的時候 他突然方向燈一打 大腳油門很快速的切進來我前面
當下我只有一個念頭 趕緊剎車 (在內車道 沒地方閃)
不然鐵定撞上去 撞上去 就算對 也要賠償對方
當時車速 大概40 路不大條 兩車道
結果剎車成功 但我也摔了
摔在地上 抬起頭 盯著對方的車 他停了
準備拿起手機報警 拍照對方車牌
沒想到正準備拍照的時候 他加速跑了
我當下要開啟相機 等待時間 他已經往前移動了
我只好趕緊把手機收起 爬起來 發動機車 發了兩次 才發動
趕緊先追人 跟腦袋熟記對方車牌
結果一條路前面沒甚麼車 我也看不到對方的車 跑得很快
過路口我不追了 停在旁邊報警等警察來
因為我沒有行車紀錄器
只好跟警察在我車禍路段 調閱監視器
好死不死 就是沒拍到 他害我摔倒那段畫面
只有我追他的畫面
後來警察說 要我等十個工作天 寄傳票給對方
我等了兩天 覺得不行 再打電話找警察
警察就改變作法 請對方當天去局裡做筆錄
筆錄做完後 他說 對方說的跟我說得差不多
意思大概就是"對方認為 我自己摔倒 "
我跟警方講"他突然變換車道 沒先看後方有無來車"
後面人摔到 他竟然能認為跟他無關?? 他停車 卻沒下車 選擇加速逃逸
警察就給我他的 名子 電話 要我跟他談
我就想說 我等對方來電道歉 再談
不然由被害人主動打給他求償 求道歉 不是很奇怪??
至今十來天 都無接到對方電話 我也明白對方的態度
當下就是跟我賭 我不會報警 選擇跑看看
他現在就是擺爛 不管不道歉
警方說要我等的 初判表
也還沒消息 十來天
自己30歲 才出這一次車禍
沒甚麼經驗 也是第一次報警...
以往騎車都很小心 注意左右人的動向
估狗一些其他人的經驗 有以下幾點問題 不知道該怎麼處置
1.求償工作損失 10天
受傷左手 左膝蓋 肚子 都擦傷 右手拉傷 右膝蓋挫傷(腫起來)
原本接到的工作 沒辦法上場 動作快不起來 產量達不到 不好意思拿師傅級薪水
因為我都領日薪 在各家點心工廠 餐廳 遊走 薪水一天大概2000~2800
沒有扣繳憑單 也沒有薪資轉帳 無法證明
這我想不到辦法 我怕報老闆那邊 老闆會有事情 換我黑掉
2.因為沒有監視器拍到 過程畫面 只有我追他的畫面(我追他時間差10秒)
但對方口供 也間接證實 這件事情存在 我們兩個口供中 都有這段
3.對方是計程車這種態度 應該不是第一次遇到 老油條了
我該怎麼做 保障我的權益?
我強制險的駕駛人傷害險 也無法出險 因為是因果關係
保險說由對方的強制險賠償 如果是我自己摔車 還有得賠
初判還沒消息
我是打算 提告過失傷害 跟肇事逃逸
逃逸好像是警方那邊自己處理的
財損部分
機車估價四千一
衣服 褲子 小外套都染血破損(衣服700 褲子2000 小外套800) 3500
醫療單據 加起來4228
共11828
工作損失十日 差不多兩萬二
精神損失(受傷後腳無法方便行動醫院回診之外 都在家給女友打理三餐照料
無法正常洗澡 只能擦澡 每天換兩次藥忍受疼痛以及不便)
我的醫療險業務要我想個數字 跟對方求償
我想開3萬~4萬之間
總求償金額 大概 六七萬左右 這樣合理嗎?
想問版上 其他有經驗的大大
有那些地方 要補充 注意?
一個人在台北 找不到人幫忙 也沒這方面經驗
好在有女友照料三餐
WiKiPEdiaA wrote:
我本人就是住在新生北...(恕刪)
沒錯
警方的監視器剛好被反斗城那邊的 遊覽車擋住
我去調他們店家的 他們時間錯誤 修正了 結果剛好在兩支監視器中間 又沒拍到
(店家態度差 不太想裡我 問東問西 我就嗆 還不是你們的遊覽車擋到警察的監視器)
我後面剛好都沒甚麼車 我摔在地上的時候 有個散步阿伯看到
有車我可能更慘 他這種突然變換車道的 運氣不好死整排都有
tcp wrote:
======
直接先...(恕刪)
警方處理事情 感覺就很消極
一開始聽到要等十天發傳票請他到案說明
我就罵警察 到時候甚麼證據影像都沒了
要我等十天 你會去查找證據嗎??
他才改變作法
上次是十天前 要我等甚麼初判
等到現在沒消息
聽說 提告要調解不成才能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