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詠勝科技有限公司違反勞基法!

看管理員的刪文時間,有假日的,有晚上的,有半夜的,有國定假日的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刪文或站務管理屬於工作時間,依法應發加班費與每日,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規上限。如果有好幾個管理員的話,那麼小夜班或大夜班的管理員也要有加班費與每天,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規上限,推測應該沒有發加班費,如果去台北市勞檢處檢舉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成立?
30公分 wrote:
看管理員的刪文時間,...(恕刪)

不能老闆自己刪嗎?

這樣不知有無違法

30公分 wrote:
看管理員的刪文時間...(恕刪)


三班制

30公分 wrote:
看管理員的刪文時間...(恕刪)

指名道姓的文字敘述
想必有萬全完整的資料
例如員工出勤記錄、勞資會議記路、公司內部公告……
不妨貼出來供鄉民參考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30公分 wrote:
看管理員的刪文時間,有假日的,有晚上的,有半夜的,有國定假日的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刪文或站務管理屬於工作時間,依法應發加班費與每日,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規上限。如果有好幾個管理員的話,那麼小夜班或大夜班的管理員也要有加班費與每天,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規上限,推測應該沒有發加班費,如果去台北市勞檢處檢舉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成立?
管妹在家無聊上靈衣...
順便清一清版面...
不行??...

瘦虫弱精 wrote:
指名道姓的文字敘述...(恕刪)

這裡有一份員工超時工作的證據


資深邊緣人 wrote:
這裡有一份員工超時...(恕刪)

是人測還是有專業設備在測
如屬後者也只是數據報表而已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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