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跟8/30的批踢踢科技板文章有關https://pttweb.tw/s/3RkqQ還有,前幾天警察局寄來的公文https://i.imgur.com/obOJOhq.jpg都等了三個月了,才說找不到批踢踢nazikimo的相關資料,令我傻眼!我覺得警察吃案,你們又怎麼覺得呢?
taipoo wrote:這是跟8/30的批踢...(恕刪) 只有毀謗 哪來的公然侮辱?說人靠北某件事 只是粗俗一點, 但沒有公然侮辱吧!他不是說你這人很靠北或是怎樣, 他內文的靠北是動詞 不是形容詞他是說你靠北加班, 並不是在形容你這個人所以不是公然侮辱, 我看他大部分的內容都是毀謗說人錢奴嘛..... 好像也沒到侮辱的地步
taipoo wrote:這是跟8/30的批踢...(恕刪) 懶得進去看不知道有沒有記錯電視上某民嘴說過,毀謗罪,成立的難度極高。公然污辱罪是最簡單的。如果公然污辱罪都不成立的話.....最後說真的,現在網友,罵起人來,是越來越難聽了很多都是到人身攻擊的程度了。
taipoo wrote:這是跟8/30的批踢...(恕刪) 認定罪名成不成立非警察機關裁定警察機關僅受理民眾報案報案後會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審閱是否需要偵辦如涉及刑事案件是否偵辦也需經地方法院法官裁定不是什麼都怪警察機關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