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看到社區這個公告
現在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過了很久看到停車場的狀況
就跟社區警衛告知請他們處理
我說你們有發公告說要處理
警衛竟然說叫我拿出公告?
你們發的叫我拿出來看?
最後主任來了又講一遍
但他們說停在停車格裡他們沒辦法處理
即使有貼警告單(違停亂放之類的)
但公告上不是還提出法條然後要處理?
如果不處理為什麼還要發這個公告還列出法條來(做樣子?)
他們最後也答應說會處理
(原本情況圖)
現在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現在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結果變成這樣
照片中粉紅色毛巾腳踏車就被移到左邊塞進去放
然後把其他腳踏車都排的整齊一點
電箱前面小折也被放進停車格(意思反正放進去我也沒辦法怎樣)
現在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主任 : 又不是我的車位我這麼關心做甚麼
主任 : B2 B3更多問題
我 : 為什麼我反應之後就變成這樣
主任 : 我不知誰移進去的
主任 : 那你想要樣處理
我 : 怎麼會問我不是你們要處理嗎?你們還發公告耶
主任 : 那你想要樣處理
我 : 就移除掉丟掉阿怎樣處理
主任 : 你為什麼這麼執著這個車位 車位主都沒反應了
我 : 所以今天不是我的車位就不用處理
主任 : 那你寫意見單管委會 開會如果覺得真的要處理再處理


不去講還是放在那邊爛
講了以後才發現原來
都這樣處理真是棒
我就爛~的處理方式你要怎樣
反正你也無法處理

好像我太閒找人家麻煩一樣
唉~我雞婆了

祝大家51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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