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S00313 wrote:
我有說 我關心 政治與時事 嗎 ?
你怎麼那麼愛 自行 幫人 腦補
一個所有留言在時事板的比例是 49.29%的人說自己不關心時事與政治?
你這49.29%的腦補已經證明了你是什麼樣的人了。
你要不要問問大家一個回文比例幾乎有一半在時事板的人是不是關心時事與政治?
事實擺在眼前,
連這樣你也能凹,
厚黑學果然學得很透徹。
另外,不要再模糊焦點了,
回到本樓的主題,
請問你找到法條沒?
找不到還在硬凹,
這還不丟人嗎?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重點二
我為什麼追著樓主要法條?
除了他之前常來閒聊版洗板帶風向令人厭惡之外,
最主要的是大家今天在這邊指責受害者有用嗎?
事件發生之後,大家就上網罵一罵,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以後還是繼續發生悲劇。
而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副局長董志剛說無法可罰,
這就是重點,
這也代表了政府的法規不完善,
與其在這邊發文指責受害者,
為什麼不督促政府修法讓法規完善呢?
每個人都只會嘴砲甚至消遣受害者,
我之前早就說了,他們就算有錯,但罪不致死,
今天造成他們死亡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大自然的因素,那他們是咎由自取,
但是這次事件明顯相關單位有疏失(不然為何會交保候傳?),
如果一個真正關心社會的人,
不是應該利用這次事件來督促政府嗎?
撇開樓主之前令人作噁的行為不說,
這次說人違法卻又拿不出法條,
我已經舉了一些法條來支持我自己的立場了,
樓主被打臉多次了卻還是硬凹,
臉皮如此厚的人還真是少見。
你們當然可以繼續指責受害者,因為事不關己,
反正以後再發生就再罵一罵就好了,
你們的見識如果如此淺薄的話,
那難怪會跟樓主沆瀣一氣,
因為就如同你們說那些受害者指責別人是最容易的,
而你們卻忘了自己也正在幹一樣的事。
政府的法規不完善不去檢討,卻反而針對細微末節的事大做文章,
你們今天罵一罵之後以後就不會再發生嗎?
今天如果政府修改法規,
讓警察有法源可以開罰,
重罰之下誰還敢去河床露營?
本末倒置,還自以為正義,真的是噁心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