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自由人權的國度 多少人假自由之名行罪惡之事 大家只願在程序正義上斤斤計較 但是 卻不見實質正義的伸張 有人說 實質正義是用上帝的角度審度事件 不免偏頗 然而 對於具體惡行之人 我們的司法正義何在? 又或者 我們該有的是「私」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