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精 江宏傑訴請離婚!與福原愛開搶兒女扶養權

云云媽咪 wrote:
先不論中間生活上發生(恕刪)


說的真好
女方的媽媽現階段也不過是雙腿略為不便.不需要太照顧.
應該是女方擔心又很想念媽媽.媽媽也想念女兒和孫子.
後來才接來台灣同住.

真的需要費心照顧時.
女方的財力絕對可以負擔好幾個特別護士的費用.
也不會去增加親家的負擔.

所以男方經紀公司這時真的不必特別跟媒體強調.現階段小孩和愛媽都由江家照顧.
大可說"同住"即可.
"照顧"的用詞顯現出潛意識有高高在上的姿態.

男方的心態真的不貼心.很傷人.
男方接岳母來台.潛意識沒有是心疼老婆隻身在台.想要接岳母來陪伴女兒和孫子?
只覺得是這樣增加他們家的負擔.是需要額外付出照顧?
該給小孩正確的觀念

就不應該為錯誤找藉口、找理由

不管好不好,都應該結束了,再去找下一段感情


不用扯到其他人怎樣
也不用扯到個性怎樣
當一個人不愛了,怎麼看都不爽,什麼事都不對
當一個人愛的時候,什麼都可以包容
為錯誤找藉口理由是當事者的行為.
女方的錯誤是在處理方式.所以她道歉了.

我們都是局外人.何需藉口理由?

純粹只是探討事情演變的原因和過程.
感情為何會從愛得義無反顧演變成不愛.

當然.
愛.甚麼都可以包容.
不愛.就無法包容.

但是事情都有因果.
尤其心境巨大的轉變絕對不會沒有原因和演變過程.

女方的錯誤是在處理方式.所以她道歉了.
短期內應該不會再提離婚.
男方若真心愛著女方.還想要繼續這段婚姻.
這段時間就要改變自己之前的心態和行為.

不經意的發言.其實都可以讀出潛意識的心態.
這種潛意識的心態.自己可能都不知道會傷害對方.

尤其對方答應這樣"離國背井""格差婚"的求婚時.
對這段婚姻.是充滿高於一般婚姻的期待的.

而期待越高.傷害就越深.

是該給小孩的正確觀念.
但是不只是犯錯不找藉口理由.要認錯.
也需要給小孩探討分析事情的能力.和男女平權觀念.
這些也是小孩需要的能力和觀念.
狗子2008 wrote:
福原愛二度道歉!江宏傑發聲:我對小愛的愛不曾改變 「我們的感情不會因此消失」

江宏傑搏命演出

感覺看女方

這年頭
當一方愛已成往事
剩下的只是


















婚後財產怎麼分
云云媽咪 wrote:
當初女方不管輿論世俗眼光.不管日方的禁婚令.
明知是各方面都是懸殊差距的格差婚.
仍舊答應男方的求婚.
甚至拋棄原有的朋友生活圈.
跟隨男方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國度.

不管是否跟婆家同住.
拋棄原有一切.離鄉背井.
這兩點就需要多大的勇氣.要有多深的愛意.

反過來想.
女方在日本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男方說深愛女方.心疼女方.
可是試問.
當時男方願意自己當付出較多的一方.
拋下台灣的一切.陪著女方在日本努力另謀出路.
一起在日本定居嗎?


很多東西用假設的是毫無意義
人家男生未必不願意

當初我前妻也是說"孩子為什麼要從父姓"
為什麼女性婚後一定要跟男生住

我就回她
孩子跟妳姓 我跟妳們住都沒問題
我前妻她們家沒有買房
她爸爸媽媽年輕的時候就沒有置產
現在更不可能買得起

我問她房子是不是要妳們買
不然是我還要再買一間養妳們全家的意思嗎
我前妻馬上就縮了

然後有段時間就開始吵要我賣台北房
去買她們那邊的房子
一間換兩間 給她們買娘家的房子....
(很妙吧 她也不想跟她爸媽住同個屋簷下 但又想利用自己爸媽帶孩子)

我前妻不利於她的都歸類於父權
享受父權好處的時候(男人得負責養家)多數台灣女人是絕口也不提
虎斑貓妖 wrote:
這年頭當一方愛已成往(恕刪)


4字回應









死守金庫
往事實想,一個離過婚的女人,條件會比未婚的女人還來的差一截,所以,即使這個下一餐可以吃,難保不會被對方玩完後丟棄

後面可以預見的是不停的離婚、結婚,被玩完了又被丟出來,周而復始,找到的下一餐,永遠不會比第一個來得好
虎斑貓妖 wrote:
(恕刪)

尾巴...........(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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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蠻多小愛的影像的
包括他的成長紀錄
走到這一步,嘆息~~
我是不清楚福原愛他媽是不是需要照顧,但我知道放著一歲,三歲小朋友跟老公還有老媽在台灣,一個人在日本啪啪啪....先別說女兒的責任,光是母親的責任就沒盡到了.....能被拍55張不同衣服的出遊照片..在日本待應該一段時間了....
對,沒錯,追求幸福的自由,,,今天媽媽追求幸福,,爸爸今天也追求幸福,,,小孩...........
先不說老公小孩,今天媽媽還在親家母家,,,這不會尷尬嗎?我猜,就算福原愛在日本,她媽也可能不會同住他的愛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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