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五月二十三日起實施結婚登記制後,由於登記資料包括結婚次數欄位,已引起廣大民怨,甚至有結婚新人當場才知道另一半有過婚姻、離婚紀錄,發生臨陣毀婚情事,內政部決定修正戶政資訊系統,刪除結婚次數欄位。轉載自由時報這樣好嗎?...雖然保障一些被欺負或遇人不淑的婦女..但不就爽了那些花心男人...應該去針對那些負心漢吧....會離婚就是那些人...有此這免死金牌..不知還要害多少無知的女生..
璋仔gt3 wrote:〔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恕刪) 這樣好嗎?...雖然保障一些被欺負或遇人不淑的男人..但不就爽了那些花痴女人...應該去針對那些負心女吧....會離婚就是那些人...有此這免死金牌..不知還要害多少無知的男生..我比較好奇的是樓主是如何從"結婚次數"來判斷一個人是好還是壞!
Mr. 布雷克 wrote:這樣好嗎?...雖然...(恕刪) 被一個人劈腿可能對方不好被每一個人劈腿那就自己該檢討了離1次婚離3次婚1年內離3次婚已交往多年離婚日期卻在最近種種資訊或許不是絕對但起碼也是個判斷依據要保障一邊對另一邊是否也需公平對待怕人知道本身就是有問題否則應該找尋可以接受過去的另一半只是包不住火的除非本來就是要做短期騙婚不然早晚會知道到時候傷害不是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