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不好意思,請教大家低收入戶申請問題,本身家沒有不動產,之前媽媽申請,沒有過的原因是爺爺有不動產,而家裡有爸爸(64歲,已退休領勞退),媽媽(64歲,家庭主婦),哥哥(32歲未婚,重度身心障礙,年薪不超過40萬),想請教以下問題,謝謝。 1. 身心障礙一定要戶長申請嗎,如果改成哥哥,申請人為哥哥可以嗎,這樣有機會過嗎。 因為如果改成哥哥,依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4,596元、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356 萬元,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