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不好意思,請教大家低收入戶申請問題,本身家沒有不動產,之前媽媽申請,沒有過的原因是爺爺有不動產,而家裡有爸爸(64歲,已退休領勞退),媽媽(64歲,家庭主婦),哥哥(32歲未婚,重度身心障礙,年薪不超過40萬),想請教以下問題,謝謝。

1. 身心障礙一定要戶長申請嗎,如果改成哥哥,申請人為哥哥可以嗎,這樣有機會過嗎。
因為如果改成哥哥,依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臺幣14,596元、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臺幣356
萬元,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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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去公所問,現在的公務員應該都很便民
彎道小三/小四 /小五/ 6輪水陸仔 設計開發 造物者
Aspiresmile wrote:
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找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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