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最近發生了車禍 想請問知道的大大幫我回答 過程如下
==========================================
那條路只有快車道跟慢車道 我爸車子故障停在路邊(慢車道靠近路邊)被後面的機車撞上
因為當天下雨 機車騎士滑倒摔下 我爸下車後 路邊的人問他有沒有怎樣
他說沒事 只有手有點痛 然後過一下後 因為我爸以為沒事還加上有事情就走了 他自已花了錢修車以為沒事了
後來過幾天 警察找上門說我們跟人車禍 叫我爸回警局 (對方後來有報警)
到警局後 因為處理事件的警察休假
跟對方談了一下 後來說醫藥費、修車費、還有不能工作的費用(1個月)
因為醫藥費他說如果保險有賠的話不跟我們拿 修車費還沒估所以也不清楚
後來沒結論後就約下次警察來的時候一起講!
今天又去了一次 當事的2個人分別進去做筆錄
出來後我爸說他被開公共危險罪跟肇事逃逸
要等後法院跟調解委員會通知
補充一下 雙方都沒喝酒
=========================================
因為我爸根本不懂這些法律 當時想省事就先走了 不知事情會這麼嚴重
第一次去警局也想說等警察講怎樣在說 所以也沒結論!
問題
1.這件事能私底下解決嗎? 和解是不是談定價錢後 自已開和解書 雙方簽個名後 就好了?
私下和解後還有什麼該處理的嗎
2.如果已經不能私下和解 那該怎麼做呢?
3.公共危險是因為路邊停車導致車禍嗎??
其他的想到在補充
希望大大們幫個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