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知名電商平台
在雙十一的時候購買球鞋
直接退貨的時候
廠商收到包裹,卻說裡面沒有商品
期間通過電商平台的客服人員反應狀況
來回兩三個星期
最後本人說雙方都沒有錯,那不如報警好了
商品可能被第三方給拿走
廠商聽到後,當天下午就說是他們自己的出貨疏失
當初說可以當面道歉
問過公司法務之後
改口說無法當面道歉
只願意賠償$1000電商平台的購物金!?
是不是太好打發了?
個人積分:118分
文章編號:88783578
文章段落
個人積分:7447分
文章編號:88784646
個人積分:562分
文章編號:88785221
個人積分:118分
文章編號:88786784
個人積分:118分
文章編號:88791062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