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走路過斑馬線時,
差點被急速轉彎車輛撞到,
想調附近公家路口攝影機當檢舉証據,
警察伯伯說可以給你們查看,
但是不能給你們攝影資料當證據!
建議看看附近有沒有私人攝影資料可以當証據!

警察伯伯說
因為
未理讓行人
是違規不是違法
檢舉難

真是這樣嗎?有解法嗎?
文章關鍵字
科技執法治百病。
看不慣01
去日本一趟,才知什是行人優先
advantage wrote:
科技執法治百病。...(恕刪)


都是公家攝影資源但科技可以執法,
人工不能執法嗎?
迷航 wrote:
都是公家攝影資源但科技可以執法,
人工不能執法嗎?

沒有發生死傷以前,
路口監視器只能看,
不能用來開罰單
科技執法是路口前方已經有警告指示牌,
所以可以用來開罰單,
用途不同,
效果也會不同
迷航
哎呀,行人自求多福,檢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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