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義工(住戶)可以任意插手委員負責的監視器更新案件嗎

這位社區義工為社區付出與替社區省錢是不可否認的

但社區更新監視器案件由我(委員)負責,為何不經過我同意任意移動監視器主機擺設(導致散熱恐有一邊堵住,共三台都堵住)
並且自行架設自製的木頭墊(他想增加空間散熱),第一次之後我當著主委與財委面前,將義工自行放置的木頭(墊在監視器主機下方共12個移走)

(之前螢幕位置已經讓他了,他認為位置不好監看,把位置改在窗戶上,架子又堅持自己做,我覺得做的很難看且容易撞破頭,我已告知警衛要小心)


我已經命令警衛不準任何住戶動監視器主機,今天義工又私自擺設回去(他將命令紙條丟進垃圾桶,還call對講機上來嗆我),現在是怎樣,他一句為社區好就可以任意做為?

(監視器主機廠商有說工作溫度在60度以下都ok)

我也正式口頭跟主委請求不準任何人干涉我的業務,今天其他委員負責的業務,就算是委員也不會插手管,何況不是委員!


這麼喜歡做事為何當初叫他接委員甚至主委又堅持不接?
這個有意見來動一下,那個有意見也來動一下,那還選委員幹啥?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每個住戶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力,但社區工作執行做主權仍在委員們,
樓主您試著請跟這位熱心過頭比較合得來的委員去跟他說看看吧,
如果他還是這樣,管委會內討論"任意移動社區財物該如何處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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