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社區義工為社區付出與替社區省錢是不可否認的
但社區更新監視器案件由我(委員)負責,為何不經過我同意任意移動監視器主機擺設(導致散熱恐有一邊堵住,共三台都堵住)
並且自行架設自製的木頭墊(他想增加空間散熱),第一次之後我當著主委與財委面前,將義工自行放置的木頭(墊在監視器主機下方共12個移走)
(之前螢幕位置已經讓他了,他認為位置不好監看,把位置改在窗戶上,架子又堅持自己做,我覺得做的很難看且容易撞破頭,我已告知警衛要小心)
我已經命令警衛不準任何住戶動監視器主機,今天義工又私自擺設回去(他將命令紙條丟進垃圾桶,還call對講機上來嗆我),現在是怎樣,他一句為社區好就可以任意做為?
(監視器主機廠商有說工作溫度在60度以下都ok)
我也正式口頭跟主委請求不準任何人干涉我的業務,今天其他委員負責的業務,就算是委員也不會插手管,何況不是委員!
這麼喜歡做事為何當初叫他接委員甚至主委又堅持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