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還在唸夜二技...還沒去當兵,目前薪資約22000~27000左右,小弟想保癌險、重大疾病、醫療險...業務員有規劃一張是...壽險保障:50萬意外身故或全殘:50萬癌症身故:60萬特定重大疾病:35萬目前保障只有公司的團保、父親公司的團保,癌症只有保一個單位,這張保單年繳30000,那不知道這樣的薪資,配這樣子的保單,可不可以?還是保障還是不夠呢?
最近也想整理(頓)一下我的保單內容其實癌症險的部份我想去檢討現在化療都有健保給付其實都還好如果因為癌症病故一般癌症病人都是在化療期間不堪痛苦導致其他併發症而走的理賠上應該會有爭議吧???還是其他人有其他看法???我的出發點是癌症是目前10大死因前3名保險公司還敢推這種產品一定有其利基點!!
deepblue-virgo wrote:這張保單一個月繳30000 是不是打錯了啊?應該是3000吧!看你提供的資料,好像沒有把醫療險的部分打出來(例如住院每日多少)另外,罹患癌症時所需要的醫療費用是很驚人的,所以應該要著重的是給付的項目是否齊全,並非身故時理陪多少。重大疾病以前好像只有七項,不知目前有沒有開放多一點。團保的部份,大多只是保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意外醫療,保多少就要看雇主的心情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