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是一家百貨裡面的專櫃店員
今天來了一位便衣警察拿了一樣商品
告知我妹這件商品涉嫌仿冒
並且拿出上次購買的發票證明(後來看監視帶的確有)
我妹只是個小店員 馬上知會店長
之後又跑出三位便衣 穿上灰色背心 開始錄影 籌扣貨品
最後要情我妹到警局作筆錄
店長和我妹一同到警局後 依然堅持我妹做筆錄
我妹嚇得一直哭
因為她根本不知道店裡有仿冒商品
她說警察還安慰他說不會有事 還教他如何做筆錄
例如回答:我只負責販售商品 進貨上架都不是我決定的... ...等等
結束後告知我妹會收到傳票要出庭
我妹是等全部事情結束才通知家人
我後來查完整件事來龍去派
包括調閱監視器 9/06來購買 9/17來抓人
疑似仿冒品是因為上面有個雙C... ...
當然 販賣仿冒品實在可恥
但是
我妹待的是一家有設分部的公司(總部在台北)
而且在知名百貨(高雄的)設專櫃代理有知名度的品牌
但老闆卻進一些來路不明的商品
我只能說我老妹運真差
負責販售 一個月沒賺多少 才26歲 而且是第一份工作
卻因為這樣子捲入這件事情
有了一個不良紀錄怎麼辦?
請問跟仿冒商品訴訟案件有相關經驗的律師朋友們
我妹傳票到了之後要怎麼辦?
另外
或許我不懂法律訴訟程序
但警察明明9/06已經知道有仿冒品 也買回去(算蒐證成功了)
為何不直接向公司單位檢舉查扣法辦
而還要先向小店員先開刀?
不僅嚇壞一個不知情的女孩
又大費周章問筆錄
個人對於這樣的舉動感到深大的疑惑!?
而且從我妹口中說 警察跟他說沒事 只要回答不知情
既然如此 跟公司提告就好 不是嗎?
真的懇請了解相關法律的朋友們幫我解惑

現在看著下班沮喪的妹妹
做哥哥的心好痛!

拜託大家!
完全沒聽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