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公車上,行經板橋中山路靠近遠百路口
這裡的號誌燈行人是可四方通行的,
此時車子都靜止不動,行人號誌是綠燈,
我就看到幾台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上跟著行人一起過,
或者跟著行人穿越斜對角路口,感覺就跟行人一樣,
特別的是,在四方機車待轉區上仍有腳踏車停在那等紅燈,
他們看的是車子用的紅綠燈,
而跟著行人一起的則是看著小綠人指示燈,
實在是很有趣的畫面,在待轉區等紅燈的腳踏車,不知此刻心情如何??

到底腳踏車是車?還是人呢?
我曾騎過板橋自行車專用道,就縣民大道那條,有時畫在人行道上,有時畫在馬路最右側,
碰到四方可同時行人通行的路口,腳踏車到底要依照那個號誌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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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大人氣的單車版...或許才是你這篇的家吧 .
可以安全走的就好吧
只要不要橫衝直撞就好,希望台灣廣設腳踏車道以後(在人行道上的),不要學日本橫衝直撞,日本人都會技術性的讓行人,雖然也是騎很快,但是如果台灣人的話,很快就搞壞腳踏車在人行道設立專用道的美意.....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目前法規還是模糊地帶...

不過拜託,我知道煞停之後再起步很累,不過路口麻煩儘量提早減速,不要突然衝出來.
最近不管開車騎車都常被橫衝直撞的腳踏車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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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ect wrote:
可以安全走的就好吧
...(恕刪)

台灣很多人騎腳踏車不也常常橫衝直撞?
不用學到日本了,台灣已經是了。

隨便在道路上看看騎腳踏車的人,學生也好長者也好專門在騎的人也好...
台北腳踏車取締比較嚴格應該比較好一點,
離開台北...並排、闖紅燈、無視各種交通規則跟號誌者比比皆是,
相信很多用路人都能體會。
不管多好多壞, 反正這就是人生.
腳踏車在一般車道被定義為人力腳踏車
在人行道上時速不得超過km/Hr 被定義為"速人"
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www.ttv.com.tw/096/11/0961123/09611239064305L.htm

Taylor1031 wrote:
速人


在人行道上
我很討厭速人 (因為每次都變成行人讓它)
不過我很喜歡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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