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網站愈來愈多,不過,對於網路拍賣的法規,好像還沒有很明確的定訂出來例如像買方下標且得標後,在沒有匯款之前,如果買方或賣方惡意棄標,似乎都無法管制,只能於拍賣網站上投訴,但效果說真的是沒有吧 !!大部分好像都是摸摸鼻頭自認倒楣。不過,小弟印象中,只要得標不是就已經達成買賣契約嗎?所以雙方都必須覆行。另外,如果這種事找消保會、消基會,他們會受理嗎??
mixchiu wrote:例如像買方下標且得標後,在沒有匯款之前,如果買方或賣方惡意棄標,似乎都無法管制,只能於拍賣網站上投訴,但效果說真的是沒有吧 !!大部分好像都是摸摸鼻頭自認倒楣。不過,小弟印象中,只要得標不是就已經達成買賣契約嗎?所以雙方都必須覆行。 是該履行沒錯呀,只是按照法律程序走也需要一定的成本,倘若打官司的成本比買到的物品還貴,那就不划算。所以才會有人摸摸鼻子認了。
網路拍賣..有消費者保護法適用吧如果消保法沒規定者,就依民法...中華民國立法怠惰..所以要有針對網路的法律出來,可能要等因為網路拍賣糾紛死上好幾百人以上,才有機會去關注到這一塊.否則,網拍的糾紛,大部分就類似詐騙集團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