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收到了要繳交國民年金的繳費單

看了一下背面有提到所得未達一般標準可以有補助

保險被保險人是我老媽

剛好她也沒收入..所以就想要去申請看看

後來發現..所謂的全戶..是要看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區公所寫說不同戶籍也要計算寄去)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這樣看來

如果我想申請我媽媽的話

不就連叔叔阿姨嬸嬸等等都要計算進來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去申請過這項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