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酒駕又拒測 法官竟撤罰單
2009-03-27 中國時報 【陳俊雄、張君豪/北縣報導】
 板橋地方法院出現當事人承認喝酒、法官卻撤銷警方裁罰的離奇判決,酒後騎機車的民眾全身而退沒有接到任何一張罰單。法官許映均援引當事人郭清碧說法,認為郭雖滿身酒味,但警方以他拒絕酒測開單告發「不無速斷」,撤銷罰單,引發議論。

 五十九歲的郭清碧,九十七年七月十二日凌晨零時許騎車行經中和莒光路,因滿身酒味遭警帶回派出所酒測。由於郭清碧連續三次未能成功酒測,員警認為他吹氣時以舌頭抵住吹管故意搞鬼,遂以郭拒絕酒測開出一張罰鍰六萬元、吊銷駕照、三年禁考的罰單。

 警方指吹氣時連續搞鬼 開單告發

 郭男不服向板橋地院聲明異議,他坦承騎車之前確實曾喝過二瓶啤酒,並辯稱在派出所依指示吹氣三次,都未能成功檢測酒精濃度,員警卻開給他一張拒絕酒測的罰單,他不滿拒簽而挨罰。

 警方表示,酒測器至少要吹超過五秒的氣才可以正確測量酒精濃度,不少酒駕民眾為逃避酒測罰款,往往吹氣時玩花樣逃避,因此吃上「拒絕酒測」的罰單。

 警方說,一般最常見逃酒測的手法,除以舌頭抵住吹管吹氣外,還有提前讓吹管離嘴、嘴巴不緊含吹管等方法,但只要出現連續未能成功檢測者,就會遭警改依拒絕酒測告發。

 承辦員警郭世偉證稱,警方使用的酒濃度測試器全都符合標準,由於郭清碧坦承有喝過二瓶啤酒、且滿身酒味,酒測前員警即已向他詳細告知吹氣方法,但郭清碧檢測時不是以舌頭抵住吹管,就是吹一小口即放開,由於酒測不成功次數過多,機器才會自動列印出拒測。

 法官認係酒測機器問題 離譜判決

 承審法官則認為,郭男年近六十歲,酒測前又已有喝酒,警方要求他配合吹氣酒測三次不成功,就應換另部機器酒測,豈有因此就認定郭男逃避酒測之理?另因警方蒐證錄影光碟檔案損壞,許姓法官援引郭清碧「並無逃避酒精濃度測試之意」,撤銷這張罰單。

 郭清碧雖然滿身酒味、坦承喝酒,卻因法官許映均完全採信說詞,成了台灣嚴格實施酒測以來,第一個坦承喝酒,卻未遭告發酒駕、拒測的「幸運兒」。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02+112009032700162,00.html

不知各位大大 周遭有沒有朋友被酒駕撞到過
真的很危險
這樣的法官 警察以後可能都不抓酒測
醬算是一皮天下無難事嗎?

以後當場抽血好了
該不會是這位郭姓人士 很有錢很夠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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