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3218 wrote:
由於年邁老人家 行動...(恕刪)

你可以直接把公帳和你自己的私人帳分開啊
這樣會分明了,不然你這樣管帳會亂
後面還會衍伸不必要的麻煩和困擾,不要把自己推入火坑啊
您有當大官 高官的資質~明明簡單的帳要弄得複雜,然後找理由說自己是吃虧的 是對的!
親兄弟要明算帳。
既然要明算帳,那就不要公私帳合併。
申請各獨立帳戶或用一個空帳戶,出入都記入流水帳。
這樣就清清楚楚了。

為什麼要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呢?
又不是當官,要把帳目弄得複雜,這樣才不好查帳!
墨匕01鄉民
大大最後一句話是小弟努力的目標[XD]
我直接給你答案
電動床+電信費24月
下次收款時跟其他每個人收 $6,744
fa3218 wrote:
由於年邁老人家 行動...(恕刪)

人才阿~~~就算我學過點會計,也看不太懂....
公私帳戶分開處理是常識好嗎?
進出帳應該有一定的條理
30000買床墊支出一筆
15000補助款收入一筆
有出有進就很清楚知道
按陰陽的15000買床墊,我就猜你床墊殺價殺到剩15000
那補助款你得吐出來啊^++++^
fa3218 wrote:
舉例一 .購買電動床3萬元,由於政府補助 1萬5千,我就從銀行轉匯 3萬給店家,再申請退款1萬5千取回1.5萬
,再記載4人的共同基金 花費支出 1萬5千。
假設4人共同基金 餘額剩下五萬元,我就記載登錄 餘額剩下3.5萬。 這樣我虧了嗎?


舉例二. 老人家還很健康 騎著機車趴趴走,我們申請這個看護工太無聊,整天打手機,
原本她自行購買的預付卡網路流量根本不夠用,於是我帶她去電信公司辦理月租型吃到飽,
也一併帶上我的銀行存摺與印鑑章,讓它每個月銀行自動轉帳扣繳,我再於四人共同基金記載
每月扣499元(我們主人家的用意 是要負擔她的手機費用)。

看倌阿,舉例一與舉例二,我是不是傻了?為什麼呢?

假設24個月共負擔11976元,我在四人共同基金記載扣款,等於四個4分之一(2994元)組成,
我等於銀行扣兩年11976+2994(1/4)的錢併付?
我要如何追討回來那多付¼的錢?


不懂你為甚麼算這麼複雜。

第一例:

你原本墊付30000,拿到補助15000就放回自己帳戶。等於你只墊付15000。

這時墊付的15000四個人平分,15000/4=3750/人
3750*3=11250,等於你從公款裡面拿出11250給自己。
公款變為50000-11250=38750

如果照你的算法,餘額35000是你多賺了3750~

第二例:

實際上你就是自己先墊付11976元,
11976/4=2994/每人

所以你就從公款裡面拿出2994*3=8982元放進自己口袋,這樣就收工了。


重點是,不要再做這種公私帳不分的作法,總有一天你會跟家人因為帳算不清楚起爭執,何苦來哉~
總是說實話
我怎麼覺得你也是人才[XD][XD]
aries405
總是說實話 看不懂要說,不用陰陽別人~
先不管跟你私人金錢混淆的問題,如果該收的費用都有收進來,記得總公基金時也要加你那一份,費用支出出帳,補助申請入帳也都清楚記載,最後結餘記得除4,得到的結果為正就發給其他三位除4後的費用,結果為負表示你有預先支出,就向其他三位收取除4後的費用。

用你的管帳風格解釋給你聽,應該可以看得懂吧?
科P要是請你管帳

何至於此....




外人根本沒法查
北台灣第一巴圖魯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buzzbee
被你們笑死![XD][XD][XD][XD][XD]
自己的帳跟公帳混在一起
你當然會分不清楚
既然都有所謂的共同基金
不如把共同基金設一個專戶直接從裡面走帳
不論退款或付款都從裡面出
這樣帳才不會亂!
有些事是免強不來的~~
老人家還能健康趴趴走怎有辦法申請看護???
才一個電話月租費與床的費用就算不清了!!!
面對以後龐大的財產您怎能勝任哩???
交給其他三人~~~隨便一個都好!!!
妳需要的不是"高手"!!而是"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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