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若自己的母親未經自己同意擅自動用存款該如何處理?
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民國107年時 我媽媽在沒告知我的情況之下擅自把我寄放在她那的270萬元存款拿去買土地(登記在她名下)
107年時我還特別跑去當房地產仲介就是為了想自己買房子 結果看到自己喜歡的房子想購買時要用錢
詢問之後才知道錢被媽媽拿去用掉了 當下也是很無言 但媽媽說買土地也會漲所以當時也就不了了之了
(附帶一提 我當時想買的是竹北的房子 那時還不貴 一坪20萬出頭 270萬頭期款是絕對夠的 現在大家也知道 竹北的房子已經漲兩倍以上了..)
但直到今年媽媽才跟我說要用爸爸今年領到的退休金還我錢 意思是只還我當時給她的金額270萬
我想問的是 這樣合理嗎?因當時是因為她跟我說買土地也會漲讓我主觀的認為等於我是跟她合股買土地了
雖然土地的漲幅沒有竹北的房子來的高 但始終是比本錢還要多多了 雖然在去年(110年)的時候有說土地可以給我拿去貸款買房子 但110年的時候房價早就漲到107年的兩倍了
現在從107年到111年過了四年才說要還我270萬本金 根本完全沒辦法買竹北房子...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算合理呢?
文章關鍵字
亂世用重典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民國108年時 我媽媽在沒告知我的情況之下擅自把我寄放在她那的270萬元存款拿去買土地(登記在她名下)

有白紙黑字的證據是寄放嗎? 如果沒有,那完全沒法律上的問題,因為你媽媽可以說,那是你送給她的錢。

另外,如果寄放時,沒口頭或白紙黑字約定相關寄放利息,當然是你寄放多少錢,就還你多少錢。
惡即斬
只能說,跟家人還是不要錢放來放去,尤其這還是你老媽,要我就鼻子摸著就認了,270萬先拿回來再看機會了
隨風浮雲 wrote:
有白紙黑字的證據是寄(恕刪)


有白紙黑字
當時錢放媽媽那邊時都有寫金額日期再請媽媽簽名作證
亂世用重典 wrote:
有白紙黑字
當時錢放媽媽那邊時都有寫金額日期再請媽媽簽名作證

那有約定利息多少錢嗎?

如果你寄放到銀行,銀行也是約定給你多少利息,至於銀行要拿錢去做什麼,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隨風浮雲 wrote:
那有約定利息多少錢嗎(恕刪)

沒有寫耶 我覺得你用銀行來舉例不合理耶
你要用銀行來舉例的話 至少銀行要領回自己的錢來用隨時可以領吧
我是要用時發現錢被用掉了沒辦法用 這點銀行應該不能這樣做吧
鐵牛CEO
用銀行利息計算很合理 畢竟是你願意寄放在你媽的戶頭[XD]
亂世用重典
也不是寄放在戶頭 是以現金的形式 當時是說代為保管 有需要再還給我
亂世用重典 wrote:
我想問的是 這樣合理嗎?因當時是因為她跟我說買土地也會漲讓我主觀的認為等於我是跟她合股買土地了
雖然土地的漲幅沒有竹北的房子來的高 但始終是比本錢還要多多了 雖然在去年(110年)的時候有說土地可以給我拿去貸款買房子 但110年的時候房價早就漲到107年的兩倍了
現在從107年到111年過了四年才說要還我270萬本金 根本完全沒辦法買竹北房子...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算合理呢?


打官司吧

你說有寄放錢的證據

但是也沒說私下借去買房該還的利息是多少

要討個合理 只能上法院讓法官判定了

亂世用重典
也不用到打官司 只是想知道怎麼處理比較合理
鐵牛CEO
親情跟金錢之間 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 只是強烈建議你 錢還是自己管理就好 不要挑戰親情間的信任[挖鼻孔]
都是家人沒關係講清楚好好溝通家人別計較
~^___________
亂世用重典
好的 感謝
不然是多親密的人
遇到錢就是傷感情
亂世用重典 wrote:
沒有寫耶 我覺得你用銀行來舉例不合理耶
你要用銀行來舉例的話 至少銀行要領回自己的錢來用隨時可以領吧
我是要用時發現錢被用掉了沒辦法用 這點銀行應該不能這樣做吧

除非你有白紙黑字寫可以隨時領回,如果沒有寫,而因此不能隨時領回,當然合理,至於銀行如果不能任意把你錢用掉去投資,或是把錢借給別人,請問銀行怎麼付你利息錢?

如果沒有約定利息,那就是無息借款,你父母就沒有支付利息的必要性。


少年也,第一天出社會嗎?
亂世用重典
沒有用紙寫 只有口頭說先代為保管 等我要用到時會還我而已 當時也沒想到應該要寫下來 畢竟是家人 下次會注意 受教了 感謝~
亂世用重典
其實當時是沒有出社會的狀況 只是自己靠一些小生意賺了一點錢所以確實是畢業後當兵剛退伍沒出過社會 所以連第一天都不算
感覺你跟媽媽感情不好,既然感情不好又何必把錢寄在她那邊,根本就是沒事找事做

你要算的那麼清楚就打官司吧,看看司法能還你多少公道
機會,就像老二一樣,緊握就會變大
亂世用重典
不知道怎麼說 平常感情也是不錯 不過不太能理解她有時候會把我的東西拿去送人 這次又未經同意動用我的存款 只是想知道一般父母會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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