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這邊可不可以發表黑店文...

因為這樣過分的店家 實在希望可以讓其他板友知道

以免其他人在同家店購物的時候 遇到跟我一樣的狀況>"<

不妥的話會自刪

這家店位於士林夜市仙人掌冰店的那條巷子裡

店名叫做Miss Baby的日式辣妹服裝店



-------------以下是事情經過------------------------

在99/09/05大概晚上八九點的時候我在該店購買了一件特價無袖平口的上衣

由於在店內挑選的時候 外觀看起來無誤 size也ok

所以直到晚上11點到家的時候我才試穿上衣

結果衣服一穿上去 平口處的鬆緊帶就馬上斷掉

(我本人167公分 56公斤 雖不算纖細 但應該也不算胖到會把衣服撐壞的狀況吧...)

今天晚上九點多至該店反應

並要求退費結果店員小姐卻開始跟我吵架....小姐指責是我穿的方式不對

自己把衣服穿壞

(那要怎樣穿....由下往上當裙子穿嗎....)

我有跟他表明說 衣服我是一試穿上 馬上壞掉 所以應該是衣服的問題

結果對方很兇的不斷說 衣服我已經使用過了 是自己穿壞的

(雖然我使用的時間只有試穿上去的那幾秒)

我有向他詢問 如果今天這件衣服是在他們店裡試穿然後當場出問題

請問是他們服裝品質問題 還是我的錯

店員小姐劈頭就回說 你的錯啊 並且一直跟我們說 你要站在我們賣家的立場想啊

(雖然我想跟他講說 我們買家的立場也很冏啊...)

最後我跟對方說沒關係 既然你有你的看法 我有我的 大家都講不清楚那可以直接請消基會當第三者 從中協調

另外一位店員才願意退費但是還是一直強調是我不對 說我應該是先檢查衣服

(但是鬆緊帶是縫在衣服裡面也看不出來 我也不可能大扯衣口檢查啊...)

最後要離開後後 對方吵架的小姐還很明顯的跟其他店員罵我們的壞話 甚至在我們背後大笑

店家的邏輯也很奇怪

先是一口咬定自己的產品品質良好 絕對不可能是瑕疵品 是消費者的問題

後來又指責消費者應該在購買時就檢查出瑕疵



後來聽一起前去的妹妹說 好像跟我吵架的是店經理..=="

這種消費經驗真的相當的糟糕.....

如果是衣服買回來 size不對 或型不喜歡

店裡面有標示說 特價不退貨 我當然可以接受

但是現在賣出的東西是瑕疵品 還用這種態度回應消費者實在讓人相當不舒服.....

也希望以後網友去逛這家店的時候 可以注意一下他們衣服的品質...以免發生跟我一樣的狀況...





--------------以下是對話實錄-------------------

當我表示衣服有瑕疵 要求退費後

昨天我跟他買的小姐B說 只能要我從架上選一個同樣價錢的衣服 要不然就是填單子 下次再跑一趟拿貨

我說沒有想買的衣服 而且現在衣服出這種問題 我對你們的東西也沒有信心 所以只願意接受退費後

穿紫色衣服據說是店經理的小姐A開始出來開嗆


小姐A: 小姐 這件衣服是你自己穿壞的 我們不可能退費啊

我: 但是我只是回家試穿 才剛穿上鬆緊帶就斷掉 這樣是我自己穿壞嗎

小姐A:這樣就是你自己穿壞的啊 如果所有客人都這樣過來找我們賠償 我們要怎樣做啊

我: 那今天試穿的地點換在是你們店內呢

小姐A: 呃....(停頓了一下)但是你不是在我們店內試穿啊

我: 對 但是我是在家裡一試穿就壞 如果今天是在你們店裡面試穿這件衣服的時候壞了 是你們的問題 還是我的錯

小姐A: 當然是你的錯啊 (然後抓起一隻鞋子)如果你買了這雙鞋子 穿到外面底掀了 難不成我們也要退給你

明明就是你自己把衣服穿壞的

我: 那如果今天我是在你們店裡試穿這雙鞋子不超過三分鐘 他自己底掀掉呢

小姐A: 反正就是你自己把衣服穿壞 我們的衣服沒有問題 你也要站在我們賣家立場想啊

(內心os:你們賣家的責任是賺別人的錢 然後提供消費者物質享受

現在你們的責任都做不好了 還要求消費者站在你立場想...)

我: 我也有跟朋友批過衣服賣.....(馬上被小姐A打斷)

小姐A: 所以你也該知道衣服是自己穿壞 怎麼叫人家賠

我:(繼續接著說) .....所以我才知道要進貨就要進品質好的衣服

小姐:(總之就是不斷跳針迴圈說 衣服是我自己穿壞的 不是他們賣瑕疵品 要我們站在賣家立場想)

最後我想說他迴圈不完 就直接表示

我: 現在這樣你有你的看法 我有我的看法 兩邊也講不清楚 那乾脆我們請消基會當公正的第三者 從中協調好了

這時候小姐B才拿出三百塊說這次特別退給我

然後不斷說 喔~你們買家買東西的時候就該好好檢查衣服啊

我:難道要在你們面前大扯衣服領口嗎........


總之也是大可拿錢走人

不過店家這種態度 讓我忍不住把錢放在桌上 繼續跟他們反應 這種應對方式 真的只讓我覺得應該找消基會解決





店家門口長這個樣子


買衣服遇到黑店.....

文章關鍵字
如果是陳述事實,樓主post出店家名子是沒關係的吧。並沒有惡意毀謗,謾罵等問題。

很多時候在台灣就是這樣,店家商品有瑕疵,反過來怪消費者買的時候不檢查清楚。這也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多人傾向於網購了,至少有7天鑑賞期。

其實那店家為了這一點錢跟你過不去有點失策,如果她換給你了,態度又很好,可能你不會因為買到衣服有瑕疵不開心(畢竟瑕疵也不是店家的問題,她們進貨不會一件一件檢查),反而還會推薦其他人去買因為態度很好呢!這樣來說,一件衣服換了廣告宣傳,多值得。

衣服一穿就壞掉這個部分我有遇過,如果是百貨專櫃我會拿回去反應,如果是比較便宜的批發衣服,我會自己拿去請人車好。有買過線頭一大堆要自己剪的,也買過拉鍊拉沒兩次就壞掉的。
SashaJames wrote:
不知道在這邊可不可以...(恕刪)


現在衣服的品質很多都是這樣
不是脫線、破了、就是釦子掉了
或哪邊有瑕疵

只是對於這種便宜貨
我們大部份都自認倒楣
我只是個平凡的女孩...喵~
其實現在這種是消費時代

我po這篇文章不僅僅是想要提醒大家

在這家店買到瑕疵品可能會遇到的狀況

另外也是想要跟大家表達一下

如果有遇到類似的問題 也不要因為是便宜貨之類的就不向店家反應

自認倒楣

也不是說一定要當奧客 要求什麼賠償

只是既然店家收取了我們的費用 就該提供應有的服務

也不能說 對方衣服只賣你幾百塊 這樣已經很好了

這些說法只會讓消費者權益更加受損

先不論退不退貨的問題 店家處理態度才是重點

老話一句就是何苦花錢買罪受





我也很同意2樓作者的說法

如果對方沒有用不好的態度來應對

有誠意的店家 我一定會向其他人推薦 因為在這個地方可以安心消費

我也不會想要po文或者是去消基會申訴



我們買東西買到不良品 沒有反應

不代表店家就可以不去改進

現在資訊比以前發達 也希望可以有越來越多讓大家可以買的安心快樂的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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