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都開3年了...都已經到找律師簽字了

基本上如果回文的沒結過婚也沒小孩的....就不用回了
因為婚姻真的跟婚前對婚姻的想法很不一樣...
只有經歷過的才知道...
先說我沒有離婚唷...我也兩個小孩
雙薪...小孩我們送上學...我媽接放學
清官難斷家務事
我想如果真的那麼簡單換個學校..溝通...就成
也不會到找律師簽字了

小孩歸誰?你?
我說...........成全吧
你要的跟你老婆要的差太多
除非一個奉獻
否則
就如憲哥說的
一個破碎的家庭成就兩個幸福的家庭
也不錯...
goodpapa wrote:
感謝各位指教, 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