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樓主一下.還尚未確定自己的小孩很 "精工(台語)" 的情況下,別把自己辛苦的成果隨意地給小孩.當然可能您不喜歡聽如此的言語,但小弟是認為應該讓自己的小孩學著點去賺取相對的收入來支撐未來他自己的生活.免得還讓小孩以為您給的就是應該的...如有惹惱樓主,請樓主寬心見諒.
我也覺得沒有必要那麼早作財產的轉移規劃啦(除非你是郭董那一類的身價十多億以上),不然以後十幾二十年以上的時光夠你慢慢的轉移給你兒子了,況且現在還小也看不出來值不值得給他勒,相信我多留點在自己身上對你們親子感情一定是比較好得。
這種想法是無意義的....就算要贈與也得逐年贈與...稅金很嚇人的(避稅是納稅人的根本!!!哇哈哈哈)小孩子還小...未來的日子還很長...變數還很多!!值得三思而行我的孩子出生!!我只給一條金條當見面禮!!金條沒刻名子!!名義上是給他!!實際上的控制權在我!!隨即又給他辦理證券交易戶...並以他的名子...購買一筆值得長期擁有的股票!!...但是在未成年之前你也別想賣它...交割需要父母的印鑑...多安全!!!最後...我來買了隻勞力士....等他老爸我戴個十來年!!就變你的啦!!屋哈哈哈.....
建議先買在您名下或者您賢伉儷名下;將來等孩子長大之後以及繳清貸款(如果有的話)再分次贈與,在您名下可每年贈與相當一百萬免稅額的持分(請自行計算),如在夫妻雙方名下每年可分別贈與各一百萬免稅額的持分而免徵贈與稅。PS.貸款(如果有的話)如未繳清會有債權移轉的問題;繳清可以省去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