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跟大家分享一下報戶口的事...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如果你們是先有後婚的(我就是)...你們的結婚日到小孩子的出生日要間格180天以上才能直接報戶口..如果..結婚日到小孩子的出生日不滿180天..要再多填一張..親子關係確認表(爸爸要填..媽媽不用..)因為要這樣證明 ..爸爸確定小孩是我的..因為媽媽一定是親生的..所以只有爸爸要寫....為什麼我會知道呢??? 因為我們就是這樣...還有我的姊姊也是這樣...所以我們很清楚...大家要注意了...
那個應該是二歲之前,小寶寶讓執照保母照顧的托育補助~全台灣都有的~每個執照保母最多能帶四個(二歲以下限定二個),要是社區保母系統的保母才有得領~不過我覺得這補助已造成變相漲價~如本來保母收1萬5,後來變成1萬8(3000=政府補助)其實...政府補助這個也是有目的的~就跟租屋補助一樣,把地下經濟挖出來(房東/保母),然後...哼哼哼
zzzchen wrote:那個應該是二歲之前,...不過我覺得這補助已造成變相漲價~如本來保母收1萬5,後來變成1萬8(3000=政府補助)(恕刪) 其實這是有問題的~但礙於小朋友在她手上~不是啦~是說小朋友託她照顧大家也就認了~以小弟的例子~兔家的小朋友褓姆託育前跟託育後並非有3000元的增加而且這補助還是褓姆告訴我們等她考過加入就可以申請的呢推推呢小朋友與奶媽~住農舍呦~在宜蘭縣算豪宅了~99年鎮運動會的照片~約為1歲9個月
mlling1020 wrote:結婚日到小孩子的出生日不滿180天..要再多填一張..親子關係確認表(爸爸要填..媽媽不用..)(恕刪) 這對我來說還真受用內因為我剛仔細算了算還真的沒滿180天.....原來還有這個規定,之前都不知道說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