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iwanbk wrote:
這是一篇舒發心情的文...(恕刪)
感謝關心的朋友..事情已告一段落..
我也明確與原保母說清楚契約中止,錢也不用扣退,以免會有後續的問題,算是好聚好散
我也至所屬社區保母系統將情況告知,並協請中止契約後續,免除雙方認知差異之可能性..
當時我也簡述為何中止托育及觀念落差的問題,結果協會的人員竟異口同聲的問,你是否要申訴他,這樣我們
就能直接介入處理...因為如果我所說為真,這種情況很少見,希望能有機會再教育它...
我就接,教育溝通是需要,申訴是免了...事情處理是為了下一個請托家長..也是讓他成長的機會
聽說,有的系統還會懲處停職半年左右..
新保母今天也談定了...感覺是完全不同的教養風格...希望小孩能適應..雙方能溝通順利...
人質危機解除...感謝各位先進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