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1979 wrote:老婆設籍台北市我一月...(恕刪) 如果不設限(設籍滿一年),大家看台北市福利好今天遷明天就可以領,那北市再多錢也發不出來樓主的情形因你老婆一直是設籍北市,無遷戶口問題生育津貼二萬元應該還是可以向北市申請至於0~5歲的育兒補助,再打電話問問北市相關單位吧
本人住內湖跟設籍內湖區30年以上了,太太是設籍北投區結婚後並未遷戶籍到內湖區實際上跟我是有住在內湖這個戶籍地,這個月小孩要出生了,家人說報戶口時順便分戶太太也要順便遷戶,一家三口就在內湖同一地址新分的戶籍。我這樣的戶籍變動,戶籍地沒變,太太戶籍地遷入內湖樣都是台北市請問這樣還有符合育兒津貼申請的資格嗎?
bjkeric wrote:本人住內湖跟設籍內湖區30年以上了,太太是設籍北投區結婚後並未遷戶籍到內湖區實際上跟我是有住在內湖這個戶籍地,這個月小孩要出生了,家人說報戶口時順便分戶太太也要順便遷戶,一家三口就在內湖同一地址新分的戶籍。我這樣的戶籍變動,戶籍地沒變,太太戶籍地遷入內湖樣都是台北市請問這樣還有符合育兒津貼申請的資格嗎? 只要是一家三口都要同戶籍就可以 部過要滿一年
藍喬 wrote:只要是一家三口都要同戶籍就可以 部過要滿一年 請勿誤導! 父,母,新生兒 可不用在同一戶籍,在台北市即可但是父或母 "其一"要設籍滿一年申請人注意事項:1.申請人符合下列規定,民國10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新生兒之母得申請生育獎勵金:(1)新生兒之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一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2)新生兒於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戶政所)完成出生登記。(3)新生兒之母死亡、行方不明或受監護宣告,得由新生兒之父或實際扶養人提出申請。(4)設籍時間之計算,以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5)申請生育獎勵金,應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持申請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所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台北市不是最好的補助...不要再掛戶口在台北市了2500到5歲是比新北多...看看金門,連江..或是澎湖吧5歲前3000~6000 鄉民們有沒有考慮遷過去,那裡空屋多
usefulannann wrote:生小孩是你自己的事! 為什麼要拿所有納稅人的錢去補貼! 沒生小孩的人活該倒楣 ? 這種政策買票討好選民債留子孫的行為,實在不敢恭維!!...(恕刪) 不生小孩哪裡來的子孫 XD政府是鼓勵生育吧,想要生小孩的人那麼少,各縣市都有補助阿,實在看不出來為什麼叫做政策買票。
現在喔就算有補助還是沒什麼人要生兩個以上。我生三個,生育及育嬰及保母及育兒津貼領足一百萬,不無小補。但說實在,我不可能因為補助想多生幾個,主要還是本身經濟可以負擔,未來才會再計畫生第四個。提高生育率,基本上大環境要讓大家都有錢賺才好!再來才是友善育兒環境。造成一種適合生育的社會氛圍。(另,我育嬰假潛在薪資損失600萬..。六年間靠我老公一個人養家,非常辛苦。選擇生與不生,自己帶或托嬰,都要看每個家庭的狀況。)期待大環境越來越適合生育!不然就是全國一起面臨少子化衝擊。人是社會性的生物,只要無法獨活在深山野林,你需要食物,需要交通,需要醫療,就會被少子化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