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小孩還小,還不是同性戀,還可以讓您在五、六十歲時,
弄個孫子給你,跟現在一樣,還可以看著孫子學說話,學走步,含飴弄孫
修了民法,真的改不歧視的環境,但是卻為了"歧視",想要修改3百多條。
條條相扣,在"蝴蝶效應"下
會把不是同性戀的人(指假性或偽性),搞成同性戀的人,不能倒果為因啊
支持的人,想著是這一代,不支持的人,想著是下一代
而
"只通過專法的國家,近三年的德國、墨西哥、巴黎,人民皆上街頭要求撤銷"
專法的法律效用,早就足以保障及影響

「停止強迫灌輸!」這是德國維護傳統家庭價值的「DEMO FÜR ALLE」(意指『一夫一妻為家庭典範』)疾聲抗議。人民高舉「學校在摧毀婚姻」、「孩子不該強迫灌輸成同性戀」等標語。
先進的德國想要從火坑往外跳,我們卻要跳進火坑,這是前車之鑑啊
註:德國僅通過生活伴侶關係法(就僅是「生活中的伴侶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