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shen wrote:
請原諒我的嘮叨,有小寶貝的家長請不要讓小孩上全美語的幼稚園或托兒所。這是一件白花錢又讓小孩錯在起跑點的冤枉事。...(恕刪)

htchien wrote:
嗯.... 我是陪過一歲小孩一年的奶爸,我們是老婆帶老大到一歲,然後老婆回去上班換我帶一年,之後我老婆生了老二又回來帶兩年,現在她又回去上班了。我只能說雖然帶小孩有苦有樂,但我陪小孩長大的體驗跟回憶是金錢難以取代的,就看妳自己怎麼想了。不過這一切當然前提是妳財力 OK 可以讓妳有待在家的本錢,像我是有幾年的積蓄可以讓我不用工作在家帶小孩的。如果妳沒有這樣的積蓄可以讓妳作這樣的決定,那就去上班吧。

htchien wrote:
我也是這樣覺得,大概四歲左右就可以送去幼稚園適應團體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