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孕婦媽媽的無助,永和區公所免費接駁車尖峰時段攜帶推車區公所不建議搭乘(3/10 更新)

bopeep wrote:
而一個孕婦帶小孩去大老遠地方打針, 在尖峰時段擠免費車不坐小黃, 根本只是個人喜好問題


喔,所以為了她的個人喜好其他人都得停下自己的腳步配合她的行程才可以滿足她囉?
所以為了她的個人喜好也可以任意散步他人個資而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囉?

個人喜好好威啊,只能自己自私的想要做什麼卻要其他人都要大愛無私的配合她呢。
要不要乾脆叩頭恭請她上車,然後其他人最好家裡都沒兒女需要趕著回家照顧或安親班需要接送。

每個人都可以講個人喜好的話那今天大家也都可以當自私鬼只做對自己最有利的事吧?

當我們在討論公共議題的時候,什麼時候個人喜好反而應該是最優先必須滿足的條件了?
就因為她是孕婦嗎?還是我們的命比較賤不配談個人喜好只能有服務奉獻的精神呢?

她說孕婦被歧視,我覺得車上其他一般人才被狠狠的歧視下去了吧。

bopeep wrote:
這是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與體諒。
尊重他人有跟我一樣有同等的權益。體諒他人與我一樣有同等的需要。


這兩句話真的要原封不動的還給妳,
她的「個人喜好」如果有做到您說的這兩句任一點,還麻煩您開示一下。
設計,就是更貼心。
bopeep wrote:
我剛告訴我先生這件事...(恕刪)


司機一開始有拒絕 但是你想一位媽媽帶著嬰兒車在盧的時候

司機敢不讓她上車嗎?

還有你說的是公車 現在大家說的是接駁小巴 你有看過壹電視播出的採訪影片嗎?

有看過的話就會知道哪個走道有多窄 鏡頭也有帶到搭接駁車的規定 就貼在車窗上

請問是誰一開始就不守規定了 何況現今社會一點小事就喜歡訴諸媒體的情況下

怎麼可能會只有這位媽媽自己出來說話 而其他乘客沒人去反應?

在不把自己的安全及其他人的權益放在眼裡的話又何必要他人來尊重自己


ps 前面有人po過影片在277樓 可以去看看
T.B wrote:
喔,所以為了她的個人喜好其他人都得停下自己的腳步配合她的行程才可以滿足她囉?
所以為了她的個人喜好也可以任意散步他人個資而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囉?

個人喜好好威啊,只能自己自私的想要做什麼卻要其他人都要大愛無私的配合她呢。
要不要乾脆叩頭恭請她上車,然後其他人最好家裡都沒兒女需要趕著回家照顧或安親班需要接送。

每個人都可以講個人喜好的話那今天大家也都可以當自私鬼只做對自己最有利的事吧?

當我們在討論公共議題的時候,什麼時候個人喜好反而應該是最優先必須滿足的條件了?
就因為她是孕婦嗎?還是我們的命比較賤不配談個人喜好只能有服務奉獻的精神呢?

她說孕婦被歧視,我才覺得車上其他人被狠狠的歧視下去了吧。...(恕刪)


這位女性網友,
可以冒昧問一句,您懷過孕嗎?

雖然我小孩還沒生出來,
但是覺得你說話越來越偏激了...

撇開誰都不讓誰好了,
但是,誰又占了誰的便宜?

大不了規定明確一點,孕婦都不要上大眾交通工具不就好了?
講到誰命賤不賤,好像也言重了點.

另外,我不知道公所電話是個資耶..(對我來說這是新知識)
我還是覺得很羅生門

今天想了一想 要是司機以謾罵的態度對待她

車上哪麼多人沒人會出來說話 沒人會拿手機拍起來po到youtube?

也沒看到媒體去採訪司機 好像都是單方面的說詞

以上是我的疑點

jk6366 wrote:
司機一開始有拒絕 但是你想一位媽媽帶著嬰兒車在盧的時候

司機敢不讓她上車嗎?

還有你說的是公車 現在大家說的是接駁小巴 你有看過壹電視播出的採訪影片嗎?

有看過的話就會知道哪個走道有多窄 鏡頭也有帶到搭接駁車的規定 就貼在車窗上

請問是誰一開始就不守規定了 何況現今社會一點小事就喜歡訴諸媒體的情況下

怎麼可能會只有這位媽媽自己出來說話 而其他乘客沒人去反應?

在不把自己的安全及其他人的權益放在眼裡的話又何必要他人來尊重自己


ps 前面有人po過影片在277樓 可以去看看 ...(恕刪)


如果真的這麼不認同孕婦不應該帶兩個嬰兒或是娃娃車上接駁車的話,
(為什麼呢?因為會好危險,然後會擋道...還有,好自私)
麻煩去公所反映一下,給個建議,
明文規定得清清楚楚就好了,
不然還是會有很多人會做同樣的事情..

在網路上講這些的確沒啥影響力

(麻煩第一頁有電話)

巧巧兒 wrote:
這位女性網友,可以冒...(恕刪)


她有一個兒子~~前面有提到

巧巧兒 wrote:
如果真的這麼不認同孕...(恕刪)


影片中有帶到搭乘規定 當然沒規定嬰幼兒不能上車

但是有提到大型物件 你可以去看看 在277樓~~

我對公所沒啥意見 到是比較想知道司機的說法
jk6366 wrote:
影片中有帶到搭乘規定...(恕刪)


那打電話叫記者再去問司機好了,
一個媽媽帶兩個嬰兒(一個在肚子)裡上接駁車做什麼動作都很困難..

幼兒沒啥行為能力,
跟大型物件比起來也差不到哪裡去,
只多了會發出聲音而已,
要不也歸類在大型物件裡好了?

這樣娃娃車也不會一起"順便"上了車
巧巧兒 wrote:
那打電話叫記者再去問...(恕刪)


她就算沒懷孕 沒帶小孩 我想她在接駁車裡也是很難做出甚麼動作的

沒說懷孕還真看不出來 頂多是個產後發福的太太 = ="
巧巧兒 wrote:
另外,我不知道公所電話是個資耶..(對我來說這是新知識)


公所的總機不是個資,但分機一定是。
所謂的個資定義如果您不瞭解可以翻翻個資法。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在本件裡,暴露了姓名及職業及聯絡方式分機讓一般大眾得以直接識別該個人的資料。
不是說只有私人辦公室分機才是個資,公務機關的辦公室分機就不是個資。
前面就說過這是對公務人員的歧視還是怎樣,看來您也是沒爬文。

我有孩子,我也當過孕婦,但我知道分寸,
不會任意無限上綱自己的需求還要旁邊所有人配合我。

預防針挑近的打對孩子對孕婦有多少害處?
如果是覺得整個永和沒有半個讓她可以安心打針的醫療機構那這才是她需要向永和市反應的重點吧。
不就是因為她非得挑個橫跨半個台北市的地方打才會搞到得在尖峰時間搭車回家嗎?
有因,就有果。
但她不願承受這個果還反過來怪人,甚至把責任都推給公所歡迎大家致電撻伐。
到底是誰無理取鬧?
設計,就是更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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