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捷運上貼"此大眾運輸工具不歡迎吵鬧的小孩".....

如果家長明確有管教的動作,而非被瞪了才象徵式的唸兩句,然後繼續做自己的事,一般通常能忍受。
非要引起反感才想到要管,就不能怪別人"不友善"、"不會體諒"。

我在工作場合看過很多暴衝小孩,也被類似的小孩大大影響過看電影的心情,其實那時候很不滿,坐不住還帶到戲院裡,哪招?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我們帶小孩(兩歲)在餐廳,
如果自己小孩吵鬧,
當場也無法讓他靜下來的時候,
我們其中一人迅速帶她到門外去溝通一下,
等她同意會乖乖的,才回餐廳繼續用餐。

搭捷運的話,我們會準備玩具給她在車上玩讓她不無聊,
如果情緒不好(想睡覺或肚子餓)在鬧,
我們會將小孩帶出車廂,解決問題後,
才繼續搭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共勉之~

管教孩子是父母親的責任
還沒養成用餐的禮儀之前
還是帶回家享用 或是到 合適的用餐場所為宜...
基本上,我對小孩的"吵"抱持較寬容的態度,飛機上,公共運輸上,不論是小孩high過頭,講話講不停,大聲唱歌,或是因身體不適,情緒不佳在哭,即便家長介入,狀況仍持續,都在我的容忍範圍。但電影院,圖書館這類要保持安靜的場合,抱歉,這超出我的底限了!餐廳則要看地方,麥當勞?ok;家庭餐館?ok;高級料亭?拜託~放過我吧~

另外,如果小孩作出危險動作而不制止,或制止無效,就放任不管,我會對那父母開罵的,因為這會影響到人身安全,例如在餐廳裡奔跑衝撞,拿刀叉揮來揮去,就是一種危險行為!!如果你的孩子天性外放,難以控制,為了你自己小孩的安全,也為了別人的安全,請你教好再帶出門...

cpafrank wrote:
是的, 大哥, 教育你不是我的責任, 而且我記得小學公民與道德就己定義過了, 請自行找資料. 感謝(恕刪)


幫你Google一下了

公共空間(又譯公眾場所、公眾地方、公共場所;英文:public space或public place)是一個不限於經濟或社會條件(縱然實際情況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權進入的地方;人們不用繳費或購票進入,或進入者不會因背景受到歧視。共享空間是公共空間最早的例子。而貌似「公共空間」的私營購物中心,就是「私人空間」(私人場所)的例子。

不用謝我了


喔~~~對了

比較的基準點要一樣的 才可達到比較的意義

應該不會有人拿藍鳥在比雞腿的吧

會放任小孩在公共場所吵鬧亂跑的父母
本身也沒什麼公民意識與道德感
所以他們會怪店家~怪別人~怪網友
就是不怪自己的小孩哭鬧亂跑
也不怪自己生了小孩有沒有教
想到我昨晚帶我2個小孩吃燒肉時,隔壁一群"大人"的笑聲也很吵,看完一堆討厭小孩吵鬧的文章我都不知道要説啥,試問自己一下,自己多聽父母的話,自己小的時候多懂事?
不過有些真的很誇張的小孩,很誇張的父母,我也是無言啦!
燒肉不是就是聊天喝酒的好地方嗎?
請問那些大人是有在燒肉店裡面到處跑?衝撞嗎?
cpafrank wrote:
若是捷運, 大家是否...(恕刪)


自己的小孩影響或是造成他人的困擾就是自己的責任...

有次在MOS忠孝新生店遇到狂跑來跑去嘻笑的小朋友,

因為他媽咪去點餐了...

店長還過來問是不是我的小孩咧...

一副想噹我的嘴臉,

讓我差一點問候他長輩了

只是淡淡地回答:像我的嗎?
說真的我還蠻支持的(但只是我個人的主觀啦)
我不喜歡帶小孩坐大眾運輸,真的吵起來的話,我會覺得很丟臉
我都自己開車
小孩在車上愛怎麼吵就怎麼吵

出去吃飯也是儘量避免去安靜的餐廳,我常去親子餐廳,在裡面愛怎麼吵就怎麼吵

小孩子不是每個都好控制的,那我就找適合的環境來就好
小孩會長大,過幾年後,就可以換場所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