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長明確有管教的動作,而非被瞪了才象徵式的唸兩句,然後繼續做自己的事,一般通常能忍受。非要引起反感才想到要管,就不能怪別人"不友善"、"不會體諒"。我在工作場合看過很多暴衝小孩,也被類似的小孩大大影響過看電影的心情,其實那時候很不滿,坐不住還帶到戲院裡,哪招?
我們帶小孩(兩歲)在餐廳,如果自己小孩吵鬧,當場也無法讓他靜下來的時候,我們其中一人迅速帶她到門外去溝通一下,等她同意會乖乖的,才回餐廳繼續用餐。搭捷運的話,我們會準備玩具給她在車上玩讓她不無聊,如果情緒不好(想睡覺或肚子餓)在鬧,我們會將小孩帶出車廂,解決問題後,才繼續搭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共勉之~
基本上,我對小孩的"吵"抱持較寬容的態度,飛機上,公共運輸上,不論是小孩high過頭,講話講不停,大聲唱歌,或是因身體不適,情緒不佳在哭,即便家長介入,狀況仍持續,都在我的容忍範圍。但電影院,圖書館這類要保持安靜的場合,抱歉,這超出我的底限了!餐廳則要看地方,麥當勞?ok;家庭餐館?ok;高級料亭?拜託~放過我吧~另外,如果小孩作出危險動作而不制止,或制止無效,就放任不管,我會對那父母開罵的,因為這會影響到人身安全,例如在餐廳裡奔跑衝撞,拿刀叉揮來揮去,就是一種危險行為!!如果你的孩子天性外放,難以控制,為了你自己小孩的安全,也為了別人的安全,請你教好再帶出門...
cpafrank wrote:是的, 大哥, 教育你不是我的責任, 而且我記得小學公民與道德就己定義過了, 請自行找資料. 感謝(恕刪) 幫你Google一下了公共空間(又譯公眾場所、公眾地方、公共場所;英文:public space或public place)是一個不限於經濟或社會條件(縱然實際情況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權進入的地方;人們不用繳費或購票進入,或進入者不會因背景受到歧視。共享空間是公共空間最早的例子。而貌似「公共空間」的私營購物中心,就是「私人空間」(私人場所)的例子。不用謝我了喔~~~對了比較的基準點要一樣的 才可達到比較的意義應該不會有人拿藍鳥在比雞腿的吧
想到我昨晚帶我2個小孩吃燒肉時,隔壁一群"大人"的笑聲也很吵,看完一堆討厭小孩吵鬧的文章我都不知道要説啥,試問自己一下,自己多聽父母的話,自己小的時候多懂事?不過有些真的很誇張的小孩,很誇張的父母,我也是無言啦!
cpafrank wrote:若是捷運, 大家是否...(恕刪) 自己的小孩影響或是造成他人的困擾就是自己的責任...有次在MOS忠孝新生店遇到狂跑來跑去嘻笑的小朋友,因為他媽咪去點餐了...店長還過來問是不是我的小孩咧...一副想噹我的嘴臉,讓我差一點問候他長輩了只是淡淡地回答:像我的嗎?
說真的我還蠻支持的(但只是我個人的主觀啦)我不喜歡帶小孩坐大眾運輸,真的吵起來的話,我會覺得很丟臉我都自己開車小孩在車上愛怎麼吵就怎麼吵出去吃飯也是儘量避免去安靜的餐廳,我常去親子餐廳,在裡面愛怎麼吵就怎麼吵小孩子不是每個都好控制的,那我就找適合的環境來就好小孩會長大,過幾年後,就可以換場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