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wking wrote:
告是一定要告~因為...(恕刪)
我不是酸人的網民,而是太多例先媒體帶風向要求賠償的案例
榮總三千萬逼走了一個婦產科醫師,上次禾馨蘇醫師事件,台灣婦產科醫師已經很少了
請大家理性看待,雖然說孩子走了很難過,案情沒有明朗的情況下,就不該先PO文出來說是醫療人員的錯。
藤原克也plus wrote:
近期,我會跟立委擬訂出「月子中心 育兒保護法」大綱,
具體大綱內容,也會在本版公布,
希望,未來這樣的法案如果通過,
Smartin wrote:
羊毛出在羊身上,保證到時候坐月子中心一定將保險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收的費用一定比現在貴好幾倍
peg0083 wrote:
送去醫院之後,試問不是健保都幫你照顧了,對於負擔不起部分負擔的也會有社福幫忙,那另外要求立法保險的用意為何我實在不是那麼了解,難道只是為了200萬的撫慰金?
Johnny_depp wrote:
跟月子中心的權責
還是跟新生兒強制保壽險 or 醫療險?? 有的不用十五天,但幾乎都要30天等待期
樓主您有更進一步的草案或概念嗎? 鄉民們可以協助探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