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快瘋 wrote:
論述有幾個基本的步驟...我說過了..我就是討厭這些人..恐同 反同又如何?你能搞我不能討厭?歪理!
===========
你的眼睛是不是有業障,我從來沒說你討厭同性戀不行,這討論串也沒看到其他人這樣說,討厭當然可以,就像我個人很厭惡講話沒有邏輯,你看不懂我的文字,表示你應該閱讀習慣極少甚至最常看的就是臉書文字,我好奇想了解,是否您書架上的書不超過十本,大學買的教科書除外(完全沒有歧視意思,單純想統計多閱讀是對文字敘述有幫助,若您書籍很多,我會重新評估閱讀對文字理解有幫助這件情)。(恕刪)

我如果說我恐同 反同 是不是又被你們扣了個帽子?
我真的不恐同 反同 我這麼厲害一個打10個我會怕娘娘腔的金牌殺手..不..同性戀?
我就是討厭看到這種噁爛的人而已!抱歉...我不歧視.我是討厭!
要講幾遍你才聽得懂阿?
我看不懂你的文字是種對你的崇拜之意,我們不是讀哲學的當然不懂哲學家的歪理
假設:你看不懂我的文字
推論:表示你應該閱讀習慣極少甚至最常看的就是臉書文字
結論:是否您書架上的書不超過十本
以上言論拆開看

假設:你看不懂我的文字 這個人看不懂中文阿
推論:表示你應該閱讀習慣極少甚至最常看的就是臉書文字 這個人不喜歡讀書
結論:是否您書架上的書不超過十本 這個人是文盲
你的意思是不是如此?

我解釋給你聽:
假設:你看不懂我的文字 我根本不想看你寫的
推論:表示你應該閱讀習慣極少甚至最常看的就是臉書文字 我根本就討厭同性戀也不想理你臉書也是種溝通方式..電視也是..跟你抬槓也是
結論:是否您書架上的書不超過十本 我家書櫃上滿滿都是書就是沒有哲學這一本

你不用亂猜了,我都講給你聽了,我都看電視 至於課本書籍 那是大學生在讀的 什麼年紀了 你還當我跟你一樣還在讀大學喔?


MEGADETH2 wrote:
http://www.paho.org/hq/?option=com_docman&task=doc_view&gid=17703&Itemid=270

您有看過這篇文章的標題嗎?

“CURES”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


看了又如何?
您引言的言已經明確回你。
邏輯很好、有讀很多書的「愛快瘋」大師
麻煩請解釋,下圖的邏輯合不合理~~


資料出處: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404829#reply_div_2944086
假設,男生是「1」,女生是「0」(這代表生理結構,大家都懂)
符合自然律的婚姻是「1+0」,能夠生育後代,產生家族體系的社會結構
但同性婚姻,是「1+1」、「0+0」,這違反自然律,是無法產生後代的

「1+1」「0+0」的同性婚姻,無法產生與「1+0」同樣的婚姻親族體系
這與黑人、白人、黃種人,都是人,只是膚色不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同性婚姻,不能產生與異性婚姻能生兒育女的同樣效果,故二者有所區別
設立專法,授予權利,同時給予尊重的教育,是能夠解決現有紛爭的做法
TO "MEGADETH2"
如果,從為了"下一代"好的出發點來說,本當咱們應該同仇敵愾才是,甚麼還在兵戎相見呢?
很多父母怕自已的小朋友是同性戀,而想給他未來的保障,故而去挺同。
這反而會加速同性戀根生,因為這個同運推行同性戀洗腦教育
即便,小朋友是同性戀,又不一定要去做同性戀啊(扣掉一、二個"至死不屈"外)
該說的,我在第6、12樓都說了,
那些同志,不要小看婚姻。"幸福"不是只有相愛,那個詞。

最後,有些網兄,個性較急,有誤會地方,我願意給你賠不是
因為大家都是為了"下一代"好
hgw0321 wrote:
邏輯很好、有讀很多書...(恕刪)


這些圖邏輯合理沒有問題,但我不認同他前提。

同性問題討論的這麼多,不難了解同婚這個議題不僅是為了人權性取向的權力,更重要的,是多數人認為讓事情上檯面合法化可以遏制更多社會問題,如果單純為了人權而支持同婚這件事情,只能說那些支持者也是想法還不夠清楚,就像在夜店門口露出生殖器自慰,雖然沒有滴到地上而且保證不噴射到他人也是不行的,我完全認同人權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事情。

這些懶人包喜歡把問題簡單化而造成因誤解而造成的情緒衝突,我認為是個大問題。
愛快瘋 wrote:
這些懶人包喜歡把問題簡單化而造成因誤解而造成的情緒衝突...(恕刪)


同性戀想要有與異性戀者有同樣的「婚姻」之名詞
但他們無法產生同樣的婚姻成果(生小孩、建立家族結構)

因此同性戀的婚姻本質,與異性戀的婚姻,本質就有所不同
更像是伴侶結構,但要有法律授與的保障權利(醫療&繼承)

成立「同性侶伴專法」
保障同志能得到如同結婚的法律權益
是解決現有雙方紛爭的最佳解套方案

但是同性戀者,不肯接受、持續抗爭
從旁觀者看,他們最後已經不是在爭「人權、婚姻的法律權益」

被壓迫太久、想要反擊、想要推翻架構、想要與他人一樣
以旁觀立場而言,現在的同婚者,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這樣
只是在爭一口氣(不甘心)、最初的本意已經被扭曲,值得反思
hgw0321 wrote: 同性戀想要有與異性戀者有同樣的「婚姻」之名詞
但他們無法產生同樣的婚姻成果(生小孩、建立家族結構)...(恕刪)



所以不孕症的不能結婚嗎?不生小孩的頂客族不能結婚嗎?專法是否除了同性戀之外,也要把異性戀但是不能生不想生的納入?
gemini89a wrote:
所以不孕症的不能結...(恕刪)


即使是不孕症與頂克族,仍然符合1+0(男+女)的自然律結婚原則

不孕症:你無法排除,某天透過醫療科技,他們還是有懷孕的可能

頂克族:或許哪天,他們想開了,又想要生小孩了,仍然是有可能

同性戀:永遠不可能
同性:透過醫療技術革新,他們還是有生育的可能。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