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c1021 wrote:帶在手上 真的會比較跳)一點
大的誇張.........(恕刪)
我個人是比教喜歡大錶
ROBERT640713 wrote:謝謝大大,其實小弟打一篇分享文,蠻吃力的,小時候沒好好唸書,光是要表達我的感覺,都必須要想很久,該怎麼表達及打字,小弟打字也很慢,到現在還是較習慣用舊注音選字,也常常打完一大堆,又慢慢刪減多於的形容或錯字,常花上一個晚上熬夜完成,卻只有那麼點點文字的文章,非常羨慕文筆好的人,簡單易懂,字句充滿情感的人......
可惜錯字太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