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時候我是台哥大5年以上老客戶 聽說續約買手機有免預繳可是我想要買的 HTC Sensation 剛出來這支手機續約並沒有免預繳 怎辦呢所以我就去用我的號續約 IP4 可是我並不想要IP4所以我就把IP4賣給想要的人 這不就形成了樓主說的 "賣空機門號我綁"我再把賣掉IP4的錢 拿去買我喜歡的 HTC Sensation2支手機價錢差不多 對方拿到一隻 有台灣大哥大保固的IP4 我也換到要的手機雙方都沒有任何損失 真的說 我也只是賺到一個 免預繳而已所以我成了樓主 所說的 騙子嗎
alco7 wrote:能理解樓主原意,認為優惠也該分攤一些給拆賣手機的部分!但市場決定有需求,可以高價賣,有誰願意損失利益低賣呢?"誤幫騙人子~"感覺真的言重了~ 優惠分攤觀點看似合理其實很有問題假設以去年iPhone 4預購為例,我以總成本約三萬元買入iPhone4基於公平分攤原則,手機一萬五千轉賣你,一人一半看來公平極了如今一年過去,你隨時可以將iPhone二手變現,至少可拿回一萬多現金而我只能繼續被合約hold住(有人願意收購我那還剩一年到期的手機合約嗎?給我現金又還我自由)基於公平分攤原則,你是否將出售手機的所得一部分回饋給我呢?即使再過一年iPhone4殘值約估還有8仟上下,你會分我嗎?時間拉長來看,綁約的是否就佔了大便宜,用兩萬多買空機的是否真的吃了大虧要如何拆分才合理?一個手機一個服務,你要哪個?
搞不懂樓主到底在想些什麼!!人家買空機要花25000如果跟願意綁合約的人合作可以用24000拿到手機又有保固那你要說什麼?這本來就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作法被你講的像是十惡不赦一樣綁合約的人不一定每個人都需要iPhone人家不能拿錢去買別支手機嗎?隨便一個小問題你都答不出來還學人家敢來砲人我看你被砲回火星比較快!!管真大